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少人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跑法院、找交警、请律师,一场官司打下来总要花上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昨天下午,和平区法院设在交警和平支队内的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正式成立,在和平区发生交通事故的市民不用出交通队就能打官司,还能省去不少诉讼费用。
法院在交警支队内设立交通法庭在本市还是首家,这也是区级法院在解决交通事故案件上的一个尝试性突破。昨天,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在交警和平支队揭牌。和平支队专门为法官在支队内设立专用的法庭和办公地点,方便法官前来办案。法庭设立之初,和平法院的法官每周两次到巡回法庭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今后将由每周两天增加至五天,届时和平区发生的所有适用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案件,都可以在巡回法庭审理。
交警和平支队:
法官来支队 案情早知道
此次交通事故案件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和平支队与和平法院调研了半年之后才做出的决策。“和平区平均每个月发生的交通事故大约有570件左右,这些案件大多数都能通过调解或简易程序解决。”交警和平支队的宋队长表示,“行政调解能解决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但是行政调解没有强制的法律效力。有些特殊情况下,部分当事人在接受行政调解之后反悔,重新诉到法院。当事人会因此浪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宋队长说,法官到支队办案,等于是让法官提前介入、了解有关交通事故的案件。这样,法官不但能给进行调解的事故交警提些合理建议,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和平法院:
案件审得快 省钱省时间
“2009年1月至今,交通事故的赔偿案件占到法院审理案件总数的十分之一左右,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在损害赔偿类案件中大约占了80%左右。”和平法院杨建援院长表示,很多交通事故案件不好解决,就是因为赔偿问题迟迟不能确定而衍生的二次损失。“比如车辆存放的费用、诊疗拖延的费用、保险赔偿等问题,都会因为赔偿方案不确定而扩大当事人的损失。”
“交通法庭设在交通队,首先就要求法官在案件了解之后提前介入。”杨院长表示,很多当事人不接受交警调解、要打官司,主要是担心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法官的提前介入可以打消当事人的这种顾虑。
这种解决方式会大大减少案件的审理时间,交警、当事人、法官能在第一时间聚集在一起,减少法官调卷、调查时间,有利于在最短时间内结案。案件审结快,自然拖延的时间就短,因此所衍生的二次损失也就被大大减少。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法院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当事人的费用进行减免。
“我们在实际操作中提倡调解,并且会根据实际情况委托交通队调解。在解调结束时,会根据法律规定,为双方当事人下发民事调解书,以法律的形式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杨院长表示,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太大,也不排除走诉讼程序判决的途径。【记者 李柏彦 通讯员 杨毅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