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召开五部门联席会议,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动平安天津建设再上新水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散襄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综治委副主任李少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综治委副主任于世平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监察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多年来,本市大力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维护全市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市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将各级领导干部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一方平安稳定的能力和实绩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内容,与晋职晋级和评先受奖直接挂钩,为平安天津建设和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据统计,开展平安天津建设五年来,全市共有46名党政领导干部抓综治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82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综治委的表彰。全市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机关对32名因综治工作不力,发生影响稳定重大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查究。
散襄军指出,要把继续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制度保障。要通过《综治目标责任书》将领导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到人,确保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要真正用好综治一票否决制度,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对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群众意见大,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况的地方、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责任人实施诫勉谈话。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重大社会治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综治、纪检、组织、人事、监察五部门研究决定,对该地区或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结合领导干部问责制度,由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分别对责任人实施责任查究。(赵荣君 韩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