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拍摄的小区内违章拆改现场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只因买幢别墅,就可以恣意拆改,为所欲为?家住南开“中堂别墅”的郭女士等向本报反映,本应闹中取静的长假过得分外闹心,高档别墅区成了热火朝天私搭乱建的“大工地”。记者昨日前往调查,小区物业更是大倒苦水:“90%以上的别墅存在拆改,近40%严重拆改。向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局、房管局、规划局都反映过,结果是谁也不管……”
别墅私改成风致地基下沉
郭女士称,自2008年8月入住以来小区的许多业主就在进行改建,十一长假期间更是大兴土木。她家周围,现就有三户在施工,其中一家在三楼加垒盖出数个房间,扩大面积,影响了她的采光和通风,更造成安全隐患。“一家比着一家盖,糟蹋得不成样子。前段下大雨,小区很多人家的地下室进水。维修时开发商说,因为私自改建搭建,楼房的地基下沉,维修起来已相当困难。”
记者昨日来到现场,“中堂别墅”已更名“盛津园”小区。小区内的甬道及楼间空地,到处堆放着水泥、钢筋等建材,运货车及施工工人来回穿梭,有的别墅已拆得面目全非,许多别墅因施工搭建了脚手架。本来整齐的别墅区被改得“形形色色”:有的拆改了房屋结构、破坏外檐;有的封闭露台、垒高露台;更有甚者破坏外墙立面建筑面貌,扩建搭建——这俨然是一个在建楼盘,而非成熟高档社区。
违章频繁缘何无监管处罚?
如此拆改,管理何在?记者随即来到小区物业、天孚盛津园物业管理处。物业负责人说,拆改确实严重,对此他们曾多次进行劝说制止,并下达书面通知,但业主不听。“去年11月、今年8月,我们两次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给南开区鼓楼街道办、市规划局南开分局、南开区综合执法局、南开区房管局等部门,可以说没有任何进展。到今年8月已发现有39处房屋严重拆改,其他都是小拆改,但不违章的很少,这不但威胁房屋安全,更严重危害邻里关系。”
记者看到2008年11月鼓楼街办事处答复:“街办事处无相关职权,应上报区房管局和执法局。”市规划局南开分局回复:“在规划验收合格并入住后,未经规划主管部门规划许可擅自拆改房屋和破坏外檐的行为系违法建设行为,其查处职权不属我分局职能范畴,建议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反映。”南开区综合执法局2008年11月回复:“经查,贵处反映的问题,不在我局工作范畴。”
2009年8月南开区房管局执法监察队答复:“现场查勘,共核查出40余处别墅存在不同程度的搭建、扩建行为……所查勘的房屋均为联体、独体别墅,框架结构。未发现拆改剪力承重结构和《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中禁止的5项使用房屋行为。上述别墅全部存在搭建、扩建的部位属违法建筑。建议可向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反映此事,促成综治行动,合力治理”。
记者联系了南开区综合执法局,接待同志称:“从今年上半年,此问题管辖权已下到街道城管委管理,执法局派人到各街道城管委工作,所以此问题应该首先找街道城管反映,由街道城管报综合执法局。此小区问题需核实并向领导汇报后再解答。”记者再联系到鼓楼街道城管委,一位负责同志称,虽说是将管辖权下到街道城管委了,但街道没有相关职权,而至今也没见执法局派人到街道协助工作。记者又与南开区房管局执法队联系,该队将给物业管理处同样的答复转给本报,并强调房管局执法监察是根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来进行,主要是针对有“相邻关系”住宅楼的违法行为来执法,因盛津园小区都是别墅,所以该小区的拆改问题,主要由市容委和综合执法局来处理。
政府文件已明确“执法职责”
擅自拆改、搭建是违法行为已经毋庸置疑。但如何制止违法行为或拆除违法建筑,各职能部门缘何“礼让有加”?
市政府2007年90号文件《关于明确城市管理执法职责的通知》规定中,对于小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职责、职能已经划分的很清楚。记者查阅发现,其中第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拆装改门或者扩大原有尺寸的,由房屋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处。”第六条明确规定,对于未经许可“在住宅和非住宅上,以及在阳台、露台上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安装其他设备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查处。
“我们这有扩大面积的,有私搭违章的,按理说都能管啊,为何都不管呢?”郭女士问。(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