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读者张顺成近日向本报热线反映,很长时间以来,每天夜晚,海河光华桥上总有人布下巨大的罾网,捕捞河中过往的鱼,然后摆放在桥面上贩卖。起初看到捕捞上来被贩卖的大多是大小不等的鲫鱼和“小白条”、“麦穗”等野生鱼类。后来看到,捕捞上来的鱼中,不少是个体非常整齐的花鲢和白鲢鱼苗。最近,被捕到的花鲢和白鲢鱼,个体越来越大了,已有500克上下,个体仍然非常整齐。如果把为净化水质投放的鱼种都打捞上来贩卖,岂不失去的投放的意义?
近日,记者在海河几座桥上都看到了张先生反映的捕捞现象。在光华桥上,两处有人用竹竿做支架,将网架在桥栏杆上,罾网下到河水里,过一段时间搬网,捕上来不少鱼,他们将捕上来的鱼在桥上摆摊就地出售。在小刘庄桥、狮子林桥等海河桥上都能看到此类捕鱼者和钓鱼者。
据了解,为了保持海河等景观河道的水质,投放花白鲢等鱼种就是净化水质的措施之一。这些海河“清洁卫士”是水产部门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和资金投放的,捕捞上来贩卖谋利,实在不人道,也实在可惜。
8月31日市水产局和市水务局联合在本报发布通告。通告规定:2009年9月1日至2011年9月1日期间,禁止在海河、北运河、子牙河外环线以内河道,从事养殖、捕捞生产活动。自通告之日起,凡从事养殖捕捞生产活动的人员,自行清理养殖设施、船舶、捕捞网具,不得拒绝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但这些人对此通告却置若罔闻。就此事记者联系了天津市海河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海河里确实是禁止捕捞的,近期该管理处已经查处数起在海河里违法捕捞案件。但在海河桥上发生的捕捞、垂钓、销售行为,还需要该管理处与道桥管理处和综合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治理。(记者梁素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