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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少年酒后因言语失和杀死同伴 被判刑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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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9-15 16:55:02 |
概要:一少年酒后因与同伴言语不和,竟持刀将对方捅死。日前,该少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宁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判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30.5万余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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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少年酒后因与同伴言语不和,竟持刀将对方捅死。日前,该少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宁河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被判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30.5万余元。宣判后,该少年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1日,本市宁河县16岁少年董某酒后同伙伴庄某、崔某一起闲逛。行至芦台镇一渔场附近时,庄某提出去上班得先回家,董某不允。遭庄某拒绝后,董某恼羞成怒,竟持随身携带的单刃折叠刀向庄某前胸、后背、右臂连捅三刀并令庄某向其下跪。在逃离现场时,董某怕庄某用手机报警,遂将其手机拿走并丢弃。后庄某被送往医院时发现已死亡。案发后,董某于当日23时许投案。(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刘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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