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进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确保本市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9月底前就业率达到95%左右
■ 对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其中属于非服务型企业,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属于服务型企业,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本月开始至年底,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对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服务,对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实行托底安置。
据介绍,从本月开始,市及区县各级政府和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进一步采取政策扶持、定向就业帮扶、公益岗位托底安置的“三位一体”的措施,推进本市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确保本市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9月底前就业率达到95%左右。
据了解,由于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目前本市仍有部分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为了帮助这些高校毕业生早日实现就业,自今年9月1日开始到年底,本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2009届本市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技能培训、岗位推荐、青年见习、创业实训等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援助。9月1日至9月30日,各区县、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特别针对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2009届困难家庭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将采取入户调查问需求,对准人头找岗位,公益岗位搞托底的重点就业帮扶,直至全部上岗。
本月起,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劳动保障协管员、信息员数千人,将深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家庭,登门入户了解就业需求,提供招聘岗位信息,发放《天津市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手册》,手册记载着各项就业服务、就业援助政策、各级公共就业机构的联系方式及就业见习的地址、工种需求等。凭此手册,未就业毕业生将免费享受多种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协管员、信息员将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签订《就业援助协议书》,并以《就业服务承诺书》的形式,确保落实包保责任。
同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千方百计为高校毕业生开辟就业岗位。为鼓励企业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对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1年的岗位补贴,其中属于非服务型企业,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属于服务型企业,给予3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参加就业见习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将予以优先安排,除按照每人每月492元的标准发放见习补贴外,见习企业还将给予一定的生活费补助。通过市场配置、企业吸纳等方式,仍未实现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实施岗位援助。将再开发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特点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实行盯人帮扶,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确保绝大多数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国庆节前上岗。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困难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零就业、单亲、低保、失去双亲及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家庭的2009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08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政府提供托底安置公益性就业岗位包括:劳动监察协理、劳动关系调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障服务、治安协勤、妇女保健等基层社会服务岗位,在社区公益性就业岗位就业的,将给予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全额补贴。
据介绍,为解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出多种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务实措施,实施重点就业帮扶。其中,组织300多家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提供参加就业见习机会。21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免费提供技能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开辟新的公益性就业岗位,提供基层锻炼与工作实践机会。对选择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将在创业培训、营业执照、经营场地、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方面给予扶持。近期,还将举办近百场免费招聘会,组织3万多个就业岗位,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选择就业。
按照规定,本市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进行求职登记,获得就业帮扶。如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市、区(县)劳动、人事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人才服务机构,市教委所属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想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天津劳动保障网、中天人力网、北方人才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市人才信息网查询。(记者 张鸣岐 通讯员 冯兆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