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公务路上派出所所长撞人逃逸
同车两名民警被指作伪证,有知情人称肇事的所长“马上就要提副局长”
肇事逃逸的郝某就是开着这台借来的车,从京沈高速路开往河北的,在行至北京方向413公里处时,撞人后逃走。 明星记者 栾俊学翻拍
本报讯 明星记者栾俊学报道 他在执行公务的路上,将一名闯入高速公路的捡拾老汉撞倒后驾车逃逸,这行为的结果是,他涉嫌犯罪,毁了自己的前程。
2009年8月8日,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分局华山路派出所所长郝某,和两位同事去河北省执行公务,在京沈高速北京方向413公里处撞死一捡拾老汉,郝某驾车逃逸,将车藏匿在沈阳,向上级领导称自己车丢了。 20天后葫芦岛警方根据线索将这起严重的肇事逃逸案破获。
上周末,这一情况得到了吉林市和葫芦岛两地知情人的证实。
事发当天,郝某和另外两位同事在当地借了辆现代图胜吉普车,从沈阳西站收费口进入京沈高速公路,晚8时许,在行至葫芦岛团山子段时,一个捡拾的老汉突然从马路旁横穿,郝某刹车不及, 将老汉撞了出去。老汉倒地后,郝某没有停车报警,而是驾车逃走。有目击者向葫芦岛交警报警,葫芦岛交警支队和高速三大队随即赶到现场,并开始追查逃逸车辆。
郝某驾驶现代吉普车从兴城收费口下道后,将车开到沈阳,不但没有去投案,还向领导谎称车被盗了。之后三人编好理由返回了吉林市。
葫芦岛警方经过20天缜密侦查后,派出十几名警力,将涉嫌肇事逃逸罪的郝某带回葫芦岛审查。
记者几经周折,找到了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锦郊街道团北村张玉忠老汉家,老汉家的丧事已经在前几天办完了。他的家人向记者讲了当晚的经过:张老汉8月8日当晚没回家,家里人便到处找,到了第二天上午得到了消息,60岁的张老汉在高速上捡拾东西被车撞身亡。 10天前,葫芦岛警方告诉家属案件已经告破,张玉忠家属接受了19万元的赔偿。
记者采访了高速公路和省内交警部门的权威人士:他们都明确表示,行人擅自闯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肇事,肇事方如果按高速公路事故的相关规定处理,应该不会承担主要责任,但肇事者逃离了现场,并隐瞒事实,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据葫芦岛方面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这位郝所长平时工作挺出色,马上要提副局长了。吉林市方面的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肇事者如果严格要求自己,有法律意识,怎么会撞死人逃逸呢?
昨晚吉林市方面知情人再次来电话说,肇事后,车上的两个郝某的同事也没有起好作用,郝某说他们在途中丢了车,两人还出了伪证。
从目前记者的调查看,这不仅是一起肇事逃逸案,因为另有两位同事在场,不但支持郝某撞人逃逸,他们还为这个糊涂所长作了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