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由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该市五河县原副县长张辉涉嫌受贿一案,日前已由蚌埠市龙子湖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张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据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8年春节期间,张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40余次非法收受16人给予的现金及购物卡共计人民币48.3万元。张辉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吴贻伙 盛继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