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在这里捡到那张彩票的。”42岁的林建娣昨天告诉记者。
清洁工林建娣(左)告诉记者,她捡到中奖的彩票,没想到很快就被抢了。
抢票行为涉嫌犯罪
7月13日,记者报道了林建娣女士捡到10万元大奖彩票,遭到一名“专业捡票人”抢骗的新闻。昨日记者了解到,抢票的男子竟在抢票事件之后,拿了一张被篡改的彩票回到彩票站点,辩称他抢到的是一张假彩票,之后便离开了。
刘老板:
“抢票男子拿回一张假票”
昨日上午,彩票站刘老板主动到相关部门,将林建娣被抢、被骗经过详细地向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了汇报。刘老板告诉记者,在记者前日采访过后的4小时,抢票男子回到了彩票站点,手里拿着一张被撕成两半的彩票,解释说这张彩票就是从林建娣手里抢过来的,但是假的。刘老板看到,彩票上的数字和林建娣被抢那张彩票上的数字是一样的。
随后,刘老板拿着兑奖扫描仪扫描,发现这张彩票确实不能兑奖。细心的刘老板发现,彩票上的数字“48”有明显的改动痕迹。“本来是‘43’,被人用黑笔改成了‘48’。”刘老板回过神来再想找抢票男子时,该男子早已不见了踪影。“我们彩票站点是绝不可能卖假票的。”刘老板强调。
这名男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既然是假票,抢票男子为何过了这么长时间才将票交回给彩票站点?刘老板认为,抢票男子的这一行为出于两种原因,一是这张彩票确实是他从林建娣手上抢来的,而被抢彩票可能在此前就被篡改过,他无法兑奖,只能交回给彩票站,以便逃脱责任;二是抢票男子找了一张与被抢彩票数字很相近的废弃彩票进行篡改,然后拿到彩票站,证明之前自己抢到的是张假彩票,这样就不会有人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然后再趁“风头”过去,叫人用真彩票来兑换大奖。
律师:
抢票男子涉嫌抢夺罪
“我每天都可以看到他,不像是一个好人。”“他经常会抢人彩票,特别是抢小孩子的彩票,有一次我捡的票也被他抢走了。”对于这名抢票男子,黄田社区居民这样评价。
本报昨日的报道在市民中也引起了议论。市民肖先生说,假定彩票是真的,他对买票人感到可惜,也为捡票人感到可惜,但是,对抢票人感到可恶。“抢钱、抢劫听得多了,这抢彩票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不是一个简单的犯罪行为,而且竟然有人以此为生,我看有关部门得管一管了。”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学义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因福利彩票不记名、不挂失,因而一般认定谁持有彩票谁就享有财产权益。“清洁工林建娣已持中奖彩票并准备鉴定兑奖时,按一般情况推定,她应享有该彩票的所有权;而该抢票男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此案件中,如果司法部门确定被抢彩票是真的,就属于抢夺数额特别巨大财物,将会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夏学义律师说。
昨日下午,体彩中心葛俊告诉记者,目前仍未有人到中心兑奖换这10万元大奖。(邹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