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前申报花生奶专利,可是14年过去了,花生奶产品遍地都是,仍然没有收到任何回音。今年3月,湖北随州市民宫保贵一怒之下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索赔10亿。7月9日,宫接到了北京第一中级法院的开庭传票,要求他携带证据23日赴北京参加庭审。
今年48岁的宫保贵原是随州科委下属一单位技术人员。他说,1995年,他开发出了以花生为主要原料的花生浓缩液、花生原汁、花生奶及花生蛋白肉系列饮料,当年5月,宫保贵向国家专利局(现已更名知识产权局)在当地的科技部门递交了专利申请书,该部门于1995年5月5日给原告下达了专利受理通知书。但一直到 2008年,宫保贵仍未收到专利通知书,也未收到专利申请驳回通知书。
宫保贵认为,由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未及时办理属于自己的专利,导致自己花费多年心血研制的技术秘密泄露,10多年来,国内生产花生奶的企业已达1000多家,给自己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利,他在起诉的同时,向法庭递交了《 行政赔偿起诉状》,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