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天津将全面启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昨天,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拟订的《天津市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今明两年天津物业管理工作最终将覆盖3462个小区,其中新区1311个,旧楼区2151个,总户数约214万户,涉及街镇数量170个,居委会数量1253个,基本实现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全覆盖。
物业管理纠纷化解在基层
《方案》提出要落实街镇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推行社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其中,联席会议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召集。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民警、业主代表或者居民代表、小区管理负责人等参加。主要负责协调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费收缴、使用等问题。
《方案》提出,通过聘请专(兼)职调解员,在区、街镇建立完善物业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明确专职调解主任,把物业管理纠纷作为重点调处内容。《方案》还要求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因物业费收缴发生矛盾纠纷的,社区居民委员会要主动介入、积极协调。
建立社区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市容园林、国土房管、公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对社区范围内的私搭乱盖、圈占绿地、占用消防通道、房屋拆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治理。
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全部物业管理招投标
《方案》还提出一系列具体措施,首先,将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信息系统,系统内容包括物业企业参加招投标、管理项目达标创优、服务合同履行、业主满意度测评、违法违规行为等相关信息。实行诚信信息披露制度,淘汰一批不讲信誉、服务质量差、业主反映强烈的企业。
其次,加强物业企业接管与退出小区监管。严格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新建商品住宅小区全部实行物业管理招投标。
第三,加强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着力推动房龄在5年以上、应急解危资金超过5万元的小区,使用应急解危专项资金解决急需维修的突出问题。
旧楼区楼门长协调配合
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推行以社会化管理服务单位管理为主、产权单位自行管理和社区居委会牵头自治管理为补充的管理模式。实行居民自治管理的,推广“党组织、居委会、楼门长、服务队”的管理模式。
根据计划安排,2013年为启动实施年,启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其中,商品住宅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和示范小城镇安置小区完成513个小区、5046万平方米;旧楼区完成2012年和2013年实施提升改造的793个小区、3594万平方米。
2014年为全面完成年。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全市剩余工作任务,力争上半年全面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其中,商品住宅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和示范小城镇安置小区完成798个小区、6760万平方米;旧楼区完成1358个小区、3472万平方米。
天津:2014年上半年 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保障房小区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 收费标准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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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6年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基本物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