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提起“索票索证”,这是每一个从事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者都必须做的事情,工商部门更是对商家反复教育、培训和管理。昨天,本报记者跟随工商南开分局西营门外工商所执法人员专门对辖区内小型超市的“索票索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由于不能严格按照工商部门规定的要求去做,两种“问题产品”现场被执法人员封存扣押。
小超市内检查票证 店主有票不会看证
“这次我们之所以抽查个体超市,就是为了查明其‘索票索证’情况。”昨天上午,工商南开分局西营门外工商所负责人对记者说。记者跟随工商执法人员来到辖区立新路上的一家个体超市内,看到货架上摆放着上百种食品。执法人员随机拿起几种产品,要求该店负责人除出示这些食品的进货票据之外,还要提供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检测合格报告等各种票证。随后,该店负责人拿出厚厚一沓票据,并说道:“我们都是从这一家进的货,票都在这里。”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这些票据上确实可以体现出各种食品的购进时间、数量、价格等信息。但当执法人员要求出示这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以及检测合格报告的时候,店主却表示没有,记者进一步询问是否懂得如何查看生产许可证以及检测合格报告时,店主摇了摇头。
店主解释说,他觉得这些产品都是从一家批发商处购进的,在批发商处可以查看这些食品的相关票证,他只需要保留好进货票据就行了。一旦出现什么问题,他再向批发商索要。店主还表示,自己店内的食品都是正式厂家生产的,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许可证号露出破绽 揪出两种“问题产品”
真的像店主所说,这些食品都没有问题吗?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店内销售的食品进行了细致检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一种标称由“天津武清天乐园食品厂”生产的袋装蛋糕不仅包装粗糙,而且显得十分油腻。执法人员现场对该产品上标注的号码为“QS1214 2401 0114”的生产许可证进行查询,发现这个生产许可证早在2011年就被注销。而且在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官方网站上也根本无法查到该厂新领证的信息。也就是说,这个厂家从注销之日起,已经不能再从事食品生产。当然,无证生产出来的产品也是不得销售的。此外,执法人员还对该超市内的一种名为“芝麻条”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进行了检查,发现虽然产品上明明带有大量的芝麻,但在配料表中却找不到芝麻。这样的产品显然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的,同样属于不得销售的产品。
执法人员对照该店的进货票据发现,该超市共购进了12袋涉嫌无证生产的蛋糕,已经销售出去8袋。执法人员当即将余下的4袋问题蛋糕以及芝麻条全部封存扣押。
工商解析:销售“问题产品”商家也要承担责任
在昨天的检查中,面对执法人员发现的“问题产品”,另一名女店主辩解道:“反正这些产品也不是我们生产的,我们只是销售,和我们有什么关系?”针对这种说法,工商执法人员当即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工商人员解释说,《食品安全法》中对于食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规定了同样的法律责任,甚至还有多款法规专门针对经营者制定的。像经营者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工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于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工商部门责令整改给予警告;拒不整改的,也会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执法人员表示,该店之所以会出现涉嫌无证生产的食品在柜台上销售,主要是店主没有依法按规定查看这些食品的生产许可证。如果店主认真执行规定,当这些食品被送到超市的那一刻,就会发现该厂许可证已经注销,问题产品就不会摆上柜台。
该所负责人说,从他们掌握的情况来看,经过工商部门长时间的宣传,作为大型超市和连锁超市的便利店,一般来说“索票索证”情况都还比较好。而作为个体商户,往往最为关注的是产品的价格。一些商户在关注利润的同时,常常忽视对这些产品证照的查看。这也是他们此次专门对个体超市展开抽查的原因。今后,他们还将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个体超市进行抽查,凡是不按照规定严格执行“索票索证”的超市,将依法进行查处。文/摄新报记者崔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