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自2011年10月颁布《转发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拟定的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的通知》后,开始全面实施丧葬补贴政策,至2012年底,全市申领补贴市民49191人,发放资金8854.4万元。
殡葬部门介绍,凡具有天津市户籍且没有享受基本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城乡居民可以享受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其补贴标准为1800元人民币。但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与企业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人员和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并享受丧葬补助金人员,在本市死亡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火化人员,由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费用的“三孤人员”(孤老、孤残、孤儿),在异地领取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其他渠道享受丧葬补贴或补助金人员,则不可申请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符合申领天津市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人员的亲属,可到所在街道(乡镇)民政部门办理。记者李海燕实习生朱潇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