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聊城市民蒋女士最近忧心忡忡--从未贷过款的她因为8年前的一笔毫不知情的贷款莫名成为银行的“黑户”.在查询过程中,她发现自己还有一次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担保贷款10万元的记录。
近日,蒋女士去银行办理信用卡,遭到各银行的拒绝。一家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蒋女士,由于其有不良信用记录,无法申请信用卡业务。从未办理过任何贷款,怎么会出现不良信用记录?经过一番查询,蒋女士在中国人民银行聊城支行查到了一份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和一份以自己名义担保的记录。
记录显示,2005年,蒋女士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农村信用社贷款一万元,贷款已经还清,但是还贷过程中发生还贷逾期的情况,蒋女士在最近5年内有32个月处于逾期状态;2006年3月,蒋女士在梁水镇农村信用社作为担保人,为一名叫许玉胜的男子担保贷款10万元,而这笔贷款至今仍未还清。正是上述逾期记录和未还清的贷款,导致蒋女士无法在任何一家银行办理信用卡。
蒋女士称,自己从未办理过任何贷款和担保。同时,在调查自己的不良记录时,她发现不只是她一个人有这样的遭遇。“在梁水镇农信社,有的村民说他们一个村三四个人出现了‘被贷款’和‘被担保’情况。”蒋女士说。通过朋友的联系,蒋女士根据贷款手续上的人名,找到了其中的几名办理人,有的人在去年去世,有的人则根本不知道自己何时给别人办理过贷款。
记者就蒋女士反映的问题联系采访了梁水镇农信社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据蒋女士介绍,这名工作人员是2005年第一笔贷款的经办人。李姓工作人员称,确实曾利用蒋女士的身份证办理过贷款,贷款已经还清,将会撤销蒋女士的贷款记录。记者追问私自利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贷款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这名工作人员不予正面回答。
记者就此事前往东昌府区农村信用社采访,该信用社办公室副主任称,这件事领导已经知情,并且事件正在处理中。聊城鲁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强认为,如果上述遭遇属实,梁水镇农信社的做法属于违规操作。蒋女士的征信记录被盗用,她可以向法律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梁水镇农信社取消贷款记录并赔付蒋女士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