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名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司机,违规揽客遭到旅客拒绝后发生纠纷,司机一时冲动将对方打成轻伤。日前,本市红桥区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司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去年9月一天下午,司机仇某违反相关规定,擅自进入西站火车站地下夹层通道处揽客,遭到一名旅客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继而互相厮打。期间,仇某用拳头击打被害人面部,致其左膝部着地摔倒,造成被害人左髌骨骨折,随后仇某逃逸,同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害人损伤程度为轻伤。
日前,红桥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后果,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12万元,其认罪态度较好,得到被害人谅解,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记者 冯琳 通讯员 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