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2013年春节高速路免费从2月9日00:00开始到2月15日24:00结束,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有的市民赶在临界点返程,路上遭遇堵车,错过了免费时间,不得不交费通行。不少市民呼吁,相关部门应该适当设置延时,应对突发事件,也让市民返程途中驾车更从容。
事件>> 车主称事故误时 百辆车交费通行
“是高速堵车导致我们下高速时过了零点,为什么要求我们交费?”本打算赶在零点前赶回济南的徐女士16日告诉记者,她不得不交费通行,认为这样不合理。
“我们是15日晚上9点多从菏泽郓城出发的。”16日上午,徐女士无奈地说,“要是不堵车,两个来小时就到了。”徐女士说,没想到在距离济南西收费站大约20公里处堵车了。“前面一辆货车发生事故,交警把路封了。”此时已是晚上10点半。
徐女士一家只能在车里等待,“一直等了将近两小时,事故才处理完。”当徐女士的车跟着“大部队”缓缓来到收费站时,已经过了16日零时,“收费站开始收费了。”
“不少司机认为不应该交钱,但不交钱收费站不抬杆。”徐女士说,和她有一样遭遇的,大概有100余辆车。开始时通过的几辆车交了全额通行费,后面的车经过交涉,大多象征性地交了5元或10元通行费。徐女士建议,遇到特殊情况,不能适当延时吗?
16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96659山东高速服务热线,一工作人员表示,高速收费是按照下高速路口的时间为准,且全省统一设置,收费“应属正常范围内”。该工作人员解释说,虽然车祸发生在高速路上,但并非高速方面故意拖延时间,“不是人为故意造成的。”
“所有的系统是公路网上统一的,以24点为结束点。”这位工作人员说,只能以车辆下高速的时间为准。至于延时收费的建议,该工作人员表示将向上级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