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车位所有权归业主
相关部门酝酿对地上车位拍卖,拍卖金将补偿无车位业主
新建小区车位如何分配和收费,一直是业主乔迁后关注的热点话题。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房产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正在制定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新规定,今后新建住宅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等将由业主大会决定;酝酿对地上车位拍卖,拍卖金将补偿无车位业主。
新规1
分配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定
【现状】记者调查发现,在小区内停车位划分和利益分配上,普遍存在责权不明晰的现象。其中的问题有:全市小区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绝大多数由物业公司决定;小区车位随便画,给谁物业说了算;一些小区不同位置的停车位,费用收取标准不统一。
【政策】今后,业主大会成立后,地上停车位的分配、收费标准等将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项目配套的车库、地下车位、仓房等物业服务费均通过物业服务招投标确定收费标准。
对于住宅区内的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应当按照住宅物业服务标准收费。具体来说,如果住宅为多层建筑,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标准等同于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如果住宅为高层建筑,那么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标准将低于住宅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因为地上、半地上独立车库的物业费中不包括电梯费。
新规2
车位拍卖金补偿无车位业主
【现状】记者调查发现,很多大型小区每年停车费收入在百万元以上,这笔钱是怎么花的,有多少用在物业费的补贴或者园区设施的维护上了,业主一般都不知情。
【政策】市房产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照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的,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单独计账,独立核算,定期公布账目,并接受业主的监督。扣除管理成本后的场地占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
而现在小区的普遍状况是,地上车位不够,而车位也占用了正常车道,对其他没有车位的业主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新的规定将会顾及这部分没有车位业主的利益。计划对小区内的地上车位拍卖,所得费用返给没有车位的业主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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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小区是否允许停车由业主拍板
1月9日,记者从市房产局了解到,目前全市旧住宅区是否允许停车业主说了算。对于经业主大会通过可以停车的小区,应采取拍卖、摇号等方式分配车位,收入可用于补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按照有关规定,旧住宅区公共路面的机动车停车收费,出租自行车库、管理用房等共用设施的租金收益,以及利用共用部位取得的广告收益,应当纳入管理单位的专项经费,补充服务费用。
市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旧小区内公共路面停车位的划分必须遵循“业主决策”和“安全便利”的原则。拍卖款或车位收费属于车辆停放的泊位费,这笔费用理论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由于旧住宅区内的基础设施大多都是政府投资改造的,因此,为了解决管理费用不足的问题,允许管理单位用于补充服务费用。
关于小区内车辆剐蹭的责任问题,应当由车主与管理单位按合同约定双方责任——约定由管理单位负责的,业主应当缴纳除泊位费以外的管理费,由车主与管理单位共同找到一个合理价位;约定由车主负责的,不必额外缴纳管理费。
(记者 彭跃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