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保安员白中伟因劳资纠纷将三名同事砍成一死两伤。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其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方60余万元。
白中伟曾是北京一家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员。今年1月26日,白中伟因劳资纠纷与公司产生矛盾,他称公司欠他薪水不给,还打他。当日晚11时许,白中伟携带两把菜刀,进入公司院内,先潜入值班室内持刀砍击该公司员工纪某数十刀,致纪某死亡;随后又潜入宿舍持刀分别砍击该公司员工赵某、肖某十余刀,致赵某重伤,肖某轻伤(偏重)。今年1月28日,白中伟的弟弟和表弟在明知白中伟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共同商量对策并驾车将白中伟送往他处隐匿。
市二中院认为,白中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所犯罪行特别严重。鉴于案件系劳资纠纷引起及白中伟的亲属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捕归案等情节,对其可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并依法对其限制减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人员就死缓限制减刑的解读,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除重大立功外,其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5年。
对于帮白中伟跑路的两名亲属,法院以窝藏罪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记者裴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