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教育部日前联合发布修订后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制度》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小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 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制度》明确,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制度》还规定,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