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衡水市通过“参与式提名”方式选拔出的10名处级干部通过公示,正式走马上任。今年以来,衡水市在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的实践中,把“扩大民主、群众参与”拓展延伸到初始提名环节,通过“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竞争、群众评判”的办法,探索实行了“参与式提名”,把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提名权还给了群众。截至目前,该市采取这一方式已先后选拔任用处级干部71名。
“干部工作取信于民,必须放开视野、扩大范围,跳出‘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小圈子。”衡水市委书记刘可为说,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的基础环节,在这个环节上必须要顺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改革取向,减少“一把手”的话语权,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今年年初,衡水市在立足本地实际的基础上,率先在市直单位副职的竞争性选拔中试用“参与式提名”,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市直机关竞争性选拔处级干部实行“参与式提名”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市直机关新提名的处级干部必须经过“公开职位条件、组织动员、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陈述演讲、推荐测评、确定考察对象”7个具体步骤。
该市相关单位拟提名职位确定后,首先要在单位内公开竞选职位、任职条件、基本程序、时间安排、演讲内容和纪律要求,并进行思想发动,鼓励、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报名参与竞选。凡单位内符合职位竞选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后,在单位公示栏张榜公布符合竞选条件人员名单。
在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抽签决定顺序,逐一登台进行陈述演讲,重点介绍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参与本次竞争的主要优势以及提拔任职后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单位员工将结合平时对每位竞职人员的了解,综合衡量,好中择优,按照职位需求及职数限额填写民主推荐票,推荐结果将被作为确定提名人选的主要依据。
该市在科学运用推荐结果、充分尊重群众评价意见的基础上,坚持按照推荐票数从高到低的一般性原则,对群众不满意、推荐票不集中的坚决予以淘汰。为避免“简单以票取人”的现象,干部的得票情况还要与履责情况相印证,与平时表现情况相结合。得票数相近的,参考平时工作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提名人选、考察对象。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良好秩序,该市要求每位参与竞争的人员在演讲推荐大会开始前签订《守纪承诺书》,严禁拉票说情,严禁上网发帖泄私愤、写匿名信告黑状,严禁各种跑风漏气、违规操作。一经发现,是提名人选、考察对象的,一律取消资格;已经提拔的,坚决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考察组人员违纪的,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外,坚决调离组织部门。
“‘参与式提名’的实行从源头上优化了提名人选的质量,有效地防止了‘说情跑要’等不正之风。”衡水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赵洪义介绍说:“这种群众参与、公开透明的提名方式,不仅让参与竞争人员有动力、有压力,自觉靠有为求有位,更让广大干部群众没了猜疑、没了怨气,主动参与支持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