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任教期间谎称能办理教师资格证等骗学生4万余元教授
上午受审后称——“要把犯罪行为写成书”
上午,在法庭受审的周某表情严肃,称对学生造成的损失“表示遗憾” 摄/记者曹博远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我出去后要把自己的犯罪行为写成书,告诉学生们……”今天上午,教授周某因涉嫌诈骗罪在顺义法院受审时这样说。
周某被控谎称能够办理“教师资格证”、“记者上岗证”等证书,骗取20余名学生4万余元。
曾主动联系学生退还部分钱款
上午9点,50岁的周某被带上法庭。据指控,周某在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任教期间,谎称能够办理“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20余名学生先后交了4万余元让其办证。
据了解,周某曾承诺2010年9月份开学时把证书发给大家。
但此后,面对同学们的催问周某却一拖再拖,直到2010年10月,受骗的学生联系不到周某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几位同学一起找到了周某在河北的老家,向周某的家人说明了情况。后来周某主动联系几位学生退还了诈骗的部分钱款。
周某所供职的学院得知多名学生被骗后,多次联系周某要求他给学生退钱,但周某称在筹钱,一直未退赔,直到有学生报警。
案发后,周某表示会积极退赔,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脱保,后在河北三河地区被抓获。
公诉人建议量刑1至2年
今天上午,周某在法庭上一直低着头。他表示:“现在都搞各种培训,他们让我讲课,我就跟他们说我可以办教师证、新闻从业资格证等,只要给钱就给办。”
周某说,目前很多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好好学习,但到了毕业时又面临着择业压力,因此考个证书对这些学生将来就业特别有好处。他就是利用学生们的这种心理敛财。
在定罪量刑方面,公诉人建议,周某的行骗数额为4万余元,已经属于诈骗数额巨大,但周某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同时积极退赃,因此建议对他判处1至2年的刑罚。
“因为我个人的失误,给同学造成相关的损失,我表示抱歉……”在自行辩护阶段,周某开始想站起来发言,但身体晃动几下,显得很虚弱的他又坐回到椅子上。
“我出去后,一定努力写两本书。”在最后陈述阶段,周某这样表示:“我要把自己的犯罪行为写成书,作为教材告诉学生们……”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指控内容
先后有20余名学生让周某办证
根据指控,周某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先后在多所大学任教,2000年被评为教授职称。
周某在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任教期间,谎称有朋友能够办理“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记者上岗证”、“人力资源技师证”、“涉外秘书证”等证书,不同类型的证书明码标价,只要交了钱,不用参加培训和考试就能拿到证书。
先后有20余名学生信以为真,交钱让周某代办各种证书。周某共涉嫌诈骗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