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涉众经济案118起二中院上午通报2003年以来审理的此类案件涉案49亿追赃仅8亿
今天上午,二中院通报该院2003年以来受理的涉众型经济案件情况。
10年间,该院共受理118件此类案件,犯罪总额达49亿元,受害者逾94600人,平均一年近一万人受骗。
据了解,涉众型经济案件通常以高额回报等虚假信息为诱饵,以众多不特定群体为对象。118起案件中,反映出涉案金额巨大、中老年妇女受害最多等特点。
118件案件只追回8亿多
在通报会上,二中院法官称,涉众类案件最难的是追赃。在受理的118件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受害人很关心能否追回钱财,但118件案件追回来只有8亿多元,追赃率不足18%。其中51%的案件追赃率低于10%,70%的追赃率不足20%。
法官说,比如亿霖案,涉案银行账户有几十个,“我们用了很多手段,但是追回来的钱非常之少”。
单人被骗最多555万
法官介绍,相关案件涉案金额巨大,且随作案时间增长。平均个案犯罪金额超过4148万元,是同期经济犯罪个案平均值的8倍;在审理的犯罪金额超过5千万元的案件中,作案时间超过一年的占到八成。其中一人被骗金额高达555万元。
涉案领域众多
涉案证券投资、房地产、网络电信等诸多领域,其中合同诈骗类高发,占到该类犯罪案件的27%。非法经营类逐步增多。
中老年妇女受害多
在审理的118件案件中,个案受害人平均超过800人,人数最多的受害人达2.3万余人。
如社保领域对象集中在下岗员工和无业人员,相关案件中受害中年妇女居多;电信领域集中在退休人员、老年人等人群;期货交易、原始股等受害人更多地集中在公司企业高管等高收入群体。
此外,少数受害者在遭受财产损失后,为挽回自身损失,极可能发展成为该类犯罪的宣传者和帮助者,有的甚至发展成为领导者和实施者。
犯罪名目紧随市场热点
法官介绍,犯罪名目以新的投资模式、经济概念、市场招牌诱骗投资人。
此类案件从单一非法传销活动,迅速上升到以投资理财等为名目、以签订合同协议为形式、以市场热点领域为依托的多元化犯罪阶段。
同时,跨境作案、境外人员犯罪比例上升。118件案件中,涉及6个国家及地区的外籍和港台人员24人。
案件类型
“高收益”理财型以高利率或者高回报为诱饵骗钱。如“保本借款”式高息理财;“合作经营给予高回报”投资等
“概念化”炒作型编造专业经济术语犯罪。如以即将上市、可成倍获益非法销售“原始股”;以养殖、种植、合作造林为名,承诺期满后保本回购“联营入股返利”;通过非法网络平台,擅自开展无实物交割的“期货交易”等
“公益”筹资型虚构或利用各种福利组织、公益机构甚至国家机关名义,以筹措发展基金、缴纳基本费用等骗取社会公众。如以捐助爱心款、发展爱心大使等为名的支持公益事业类
“招牌式”引资型借助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招牌,假以政策倾斜、扶持发展的方式,利用地方政府或者企业急于招商引资的心理,实施经济犯罪。如以“扶贫办”名义招商引资类
“特殊关系”幌子型谎称具有特殊身份,能为受害人解决入学、就业、购房、户口、社保等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