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有读者通过天津市公积金官方网站咨询异地购房的公积金提取事宜:“我在天津上班,户口在武汉,住房公积金有3.5万元且持续缴纳,爱人在湖南株洲上班,户口不在湖南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老婆已交缴存满一年且持续在缴纳,打算在株洲买套95.1平方米的房子,请问能提取公积金和贷款吗?”
对此,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职工(或配偶)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购买已取得产权的住房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本市的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房,不能用于购异地房。因此,您在天津交公积金在湖南株洲买房,只能办理提取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业务,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方式:
咨询热线:96266
官网:www.zfgjj.cn或www.housefund.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