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道路停车泊位在二类地区可以“包月”,可是却有管理员以打折形式要求车主“包年”。国资委联华停车公司提醒车主,联华公司收取停车费用以月为单位,不存在打折的“包年费”。
“我交了一季度的停车费用450元,可是停车场管理员却不给我开具发票,只给写了一张白条。”昨天上午,家住河西区梅江地区的杨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她说自己很担心万一这名管理员中途辞职或是调岗,没有发票怎么证明她已经把停车费用全交齐了。
昨天下午,记者将杨女士反映的问题反馈至国资委联华停车公司。联华停车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从来没有要求管理员按季度收取车位“包月费”,而且公司根本就不允许管理员跨月或是跨季度收费。据该位负责人介绍,按照公司的规定,每一位驾驶员在交了“包月”停车费后,都会拿到停车发票。如果管理员不能出具发票,请不要交纳停车费。联华停车公司目前也正在对这一违规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在此也希望广大车主对停车场管理员进行监督,一旦发现类似问题请拨打电话举报。(记者 李柏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