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切实维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关于完善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