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还明确了专家论证数量,强化了专家论证责任,对公开招标数额以下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聘请至少3名相关专业专家论证;公开招标规定数额以上的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要聘请至少5名相关专业专家论证。公开招标后只有唯一合格供应商但潜在供应商较多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再次进行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