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
月用电150度以下不会多掏钱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5月15日,辽宁省召开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消费者、经营者、定价相关方以及专家学者等27名听证会代表,围绕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畅所欲言。
按照国家对各档电量的覆盖率规定,我省拟将第一档用电量限定在150度以下,用电价格维持现行价格水平不动,即每度电价0.5元,覆盖全省84.4%的城乡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第二档用电量为151度至25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电价为0.55元,覆盖全省96%的城乡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第三档用电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即251度以上的电量,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电价为0.8元。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可享受10度免费电量。
与会代表对实行阶梯电价均表示理解和支持,同时对实行阶梯电价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大部分消费者代表认为,第一档150度用电量应适度上调,贫困户和五保户免费用电量还应有所提升,对三口之家以上的家庭应多一些照顾。
来自省民政厅社会救济处的韩洁华和来自省人大财经委的张红宇均表示,经过调研发现,许多城乡贫困居民家庭舍不得用电,为减轻弱势群体的负担,应将免费电量从10度提至15度或20度。
阶梯电价实施方案应考虑到季节因素和城乡差别,专家代表、辽宁大学教授黄继中表示,冬夏季比春秋季用电量高,城市比农村用电量高,这些是客观事实,方案中的三个电量档次应将季节因素和城乡差别考虑在内,实施后至少要有3个月观察期,并且适时调整方案实施细则,让居民消费更加公平和透明。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听证会后,省物价局将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居民阶梯电价试行方案做进一步完善,然后报省政府和国家发改委批准后实施,最终实施方案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月用电300度增加支出20元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解释,居民家庭月均用电量在150度以下的,电费支出不受影响;月均用电量200度的,150度以内的电量不增加支出,151度到200度的电量,每度电增加0.05元,月合计增加支出2.5元;月均用电量300度的,除151度至250度之间的电量每度电增加0.05元外,251度至300度之间的电量每度电增加0.3元,月合计增加支出20元。(记者韩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