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使退役士兵能够掌握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北京新近出台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暂行办法,明确本市退役士兵可享自选专业、由政府提供经费的一次教育培训,包括中、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以及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最高可报销1万元学费,并可享免费的招聘会、职业介绍等服务。
该政策针对的退役士兵,指2010年冬季及以后正常退出现役,自主就业、符合北京市安置政策,在退役1年内,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和士官。按照规定,具有初中及同等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到指定的市属中职学校接受培训;具有高中及同等学历的,可报考指定的市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此外,退役士兵还可接受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3至6个月,一般由区县统一组织。凡参加教育培训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毕业后由培训院校、机构推荐就业,退伍军人安置部门不再负责安排就业,但可享受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记者王明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