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代用广告低价促销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母乳代用品是指以6个月以内婴儿为对象,通过市场销售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的,部分或者全部代替母乳的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
今年8月4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期间,本报曾刊发了“津城市场众多品牌1段奶粉低价促销,逃避监管”的报道。为促进母乳喂养,保护母亲和婴儿身心健康,卫生部日前起草了《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规定不得促销母乳代用品、全面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医疗机构不得代售……
市场调查
消费者
孕妇总被促销扰
医院直接喂奶粉
昨天,记者再次对本市奶粉市场进行了调查。怀孕八个月的纪女士,近两周经常接到奶粉促销的短信或电话。“上次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温柔的女士,问我对他们产品有耳闻吗,我说有,她又问我给新生儿准备奶粉了吗,我就说准备了。我也只能这么说,要是说没准备,她肯定要跟我推销。”
戴女士在本市一家知名妇产科医院生的孩子,如今孩子已经四个月大了。“孩子刚生下来时,奶还没下来,医院统一给喂一种品牌的奶粉。有的孩子吃习惯了,到家之后也喝这个品牌的奶粉。”据了解,这种现象在医院里很普遍,而各个医院给婴儿吃的奶粉品牌有所不同。
医院
宣传一直未停止
各种促销仍存在
昨天,在大沽南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奶粉区,记者看到,某款奶粉的货架旁支起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中国母乳数据库”等一系列字样。奶粉区现场还安装有一个有线电视,反复播放着一款奶粉的视频宣传短片,配合着语音介绍,一个可爱的婴儿露出笑脸。
在米氏孕婴童店奶粉区,“买三赠一”“满298返30”字样的促销牌随处可见。销售员热情地介绍产品,称一款原产地荷兰的奶粉“更接近母乳,如果拿来产妇的孕检报告单还可以免费赠一桶”。
在乐友孕婴童店,几乎所有的促销牌子上都有一行小字:“1阶段奶粉除外。”但售货员又表示:“您要是买我们这个品牌的话,可以给赠品,如果买得多,还可以优惠。”
昨天下午,记者在红孩子网站上发现,部分品牌的奶粉仍在促销,还有的打出“专为中国宝宝研制,更适合中国宝宝体质”的宣传语。而在某知名品牌的官网上,系列婴幼儿奶粉中,首位便是1段奶粉,产品介绍称其更接近中国母乳。
政策解读
禁止任何形式促销
《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促销母乳代用品,包括减价销售、赠送产品、礼品、样品,以及产品展示、积分回馈、发放产品宣传资料等;以低于市场价向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销售母乳代用品;以推销母乳代用品为目的,向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提供设备、资金和宣传资料等,以及资助培训、会议等;以推销母乳代用品为目的,与孕产妇、婴儿母亲及其家庭成员保持任何形式的联系,包括电话、短信、信函、邮件、上门推销等。
禁止变相发布广告
征求意见稿规定,禁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食品广告中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代替母乳、营养成分接近母乳等类似表述;不得使用妇女哺乳形象;不得使用12个月以内婴儿的名义、声音和形象等。
禁止医院接受赞助
另外,根据征求意见稿,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向孕产妇、婴儿母亲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展示、推销或者代售母乳代用品;接受以推销产品为目的的馈赠和各种形式的赞助;在本机构内,开展或者允许他人开展有关母乳代用品的宣传活动;将孕产妇、婴儿母亲及其家庭成员和婴幼儿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
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若违反该条规定,将被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高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