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1月4日电 在广东东莞,一男子借开展美容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的机会,先后诱奸9名女学员,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近日,东莞市中级法院终审维持原判。
据介绍,现年45岁的芦禹安自2009年8月起先后在广州市及东莞市长安镇自行举办完美产品营销业务培训班,并逐步实施其诱奸女学员的计划。据多名受害人供述,芦禹安作案时以“突破心理障碍、提高营业水平”为由,把学员骗到长安镇某美容院或自己的出租屋里,先后强奸了9名女学员。其中3名受害者被他用手机拍下裸照,并被迫再次发生性关系。
2009年12月1日,曾某某等受害人得知芦禹安和多名女学员发生性关系后报案,公安机关在长安镇一出租屋将芦禹安抓获。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芦禹安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芦禹安不服提出上诉。
东莞中院经审理依法驳回芦禹安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