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立红 昨天(10月25日),红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桩离奇的抢夺案。今年5月26日10时许,于某、高某、卢某三人采用捡到钱包一起分的手段,连骗带抢弄走了市民沈老太刚从银行取出的4万元钱。
三被告在庭审现场等待宣判
三被告分工
蒙骗取钱老太
三名被告中,高某和于某五十多岁,是东北老乡,卢某20多岁,河北廊坊人,与高某曾在一个监狱内服刑。高某租住在王串场容彩里,案发前一周,于某刚从东北至津,与高某住在一起。案发当天,在高某的提议下,他们骑自行车从河北区“溜达”到红桥区咸阳北路与丁字沽一号路交口的工商银行,由卢某进去物色被害人。
此前,他们准备了作案工具:两沓发票上面铺了一张百元钞票,然后装进一只袜子里,再套上一个塑料袋,伪装成一个大钱包,由卢某负责“扔”,高某假装拾到再与被害人“分”,于某负责“望风”。谈及物色人选方面,高某强调:“一定要看着像‘财迷’,不是‘财迷’骗不到钱。”
在银行里,卢某盯上了沈老太,于是打电话通知外面的高某。而在昨天(10月25日)的法庭上,卢某表示在银行里只接过女友一个电话,此外再没接打。公诉人当庭出示调取的银行监控录像,显示黑衣黑帽打扮的卢某尾随在沈老太三四米范围内,而且几次接打电话。公诉人指出,警方正是因截获此电话,通过技术定位,才在五天内将三人抓获。卢某这才承认了指控。
首犯因累犯
从重判刑七年
红桥区法院认为,被告三人得手后,均分了赃款。被抓获时,警方依次从三人身上查获赃款1900元、5000元和1400元。其他赃款,被告称买衣服、洗澡以及赌博输掉了。剩余赃款他们同意退赔。此外,卢某的家人代他退赔被害人31700元。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均犯有抢夺罪。首犯高某因累犯而从重,判刑七年。二被告卢某因退赃而从轻,判刑五年。三被告于某因认罪态度好且系从犯从轻,判刑四年半。
沈老太·回忆
我就是这样被骗的
“我取4万元钱给用钱的儿子送去。”路上,一个青年人掉了包,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捡了起来,对沈老太说,咱把钱分了吧。二人来到一栋楼里正要分钱,丢包男出现了,他说:“我钱包丢了,有人说你俩捡着了。”丢包男在拾包男身上没查着,就问沈老太:“你这儿有没有?”沈老太忙拿出银行取钱凭证:“我的钱是从银行取的。”丢包男一把抢过沈老太的包,递给拾包男,拾包男撒腿就跑。丢包男也伺机跑了。
法官·提醒
别轻信陌生人的话
有些不法之徒把犯罪目标放在鉴别力不高、抵抗力较差的老年人身上。红桥区法院的法官为此提醒老年人,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或财物单独出行,如果必须如此,应选择到人员相对集中的公共场合。不要轻信陌生人的一面之词,不要相信天上的馅饼会落到自己头上,更不要为抢便宜货或者分赃,跟陌生人到偏僻地点。一旦遭受侵害,不要慌,应牢记犯罪嫌疑人的相貌特征,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