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2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民政局、市社会办联合下发《关于推进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的意见》,辖区内业主大会的组建,将纳入部门、街道的考核内容。到“十二五”期末,本市争取实现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业主大会全覆盖。
政府买单专家服务
昨天下午,朱雀门小区召开第二次业主与专家的碰头会,住建委专家库专家给小区业主做详细解答,这个小区的业主大会,将在专家的帮扶下推动成立。
朱雀门小区只是一个试点。未来本市的住宅小区,都将享受到由政府买单的专家一对一服务。“意见”中指出,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发挥社会组织在业主大会组建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向有经验、有专业能力、有公益心的社会组织购买辅导业主大会组建的社会服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社会组织将在新业主大会的筹备、组建、运行的全过程给予指导。业主大会成立后,政府还可以继续用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对业主大会的运作进行评价。
从明年开始,各区县政府的年度预算中,将专门单设一项“住宅区业主大会建设所需经费”,保证规范业主大会运作的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各区县人民政府还要有计划的加强对住宅区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每年还要通过“政府买服务”等形式,分层次、有重点的对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工作人员轮训一遍。
业主大会力争全覆盖
市住建委信息显示,截至目前,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共3600余个,其中业主大会的成立比例为28.3%。这也就是说还有约2600个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
“意见”要求,各区县政府要把推进辖区内住宅区业主大会的组建,纳入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末,逐步实现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区业主大会的全覆盖。这意味着,到2015年,本市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将力争全部成立业主大会。
从今年开始,本市逐渐开始选择区县进行业主大会全覆盖的试点工作,目前怀柔区的住宅区已经实现业主大会全覆盖,近期还将有其他区县再次进行试验。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现在开始,对于新建的小区,要建一个小区,组建一个业主大会。其中街道在商品房小区业主入住后就要介入指导帮助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只要有5%的业主发起,就可以成立筹备组。
去年7月14日,首个试点小区石景山区石景嘉园经适房小区尝试在业主入住前就成立业委会,选出了业委会成员。业委会的提前成立,让业主在搬进小区、彼此认识之前,就能抱团儿维护自己的权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由于保障房小区的业主已经提前确定,因此今后保障房小区将全部在业主入住前,都将提前成立业主大会。
同时,物业矛盾纠纷较为突出的住宅区将被各区县当成重点,组建业主大会,让业主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履行业主义务。
观察员监督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成立了、业委会委员选出来了,但还有些小区的问题解决不了,甚至有些业主对业委会“不作为”不满。对此“意见”中指出,充分发挥住宅区内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益律师的作用,建立业主大会观察员制度,对业主大会的规范运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观察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业主大会的活动、决议过程以及业主共有资金的管理,费用的支出等情况。”市住建委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说,各区县还要建立一个量化的评估方法,组织业主大会观察员和社会组织对辖区内业主大会的运作情况进行打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对于业主大会的负责人人选也将设准入制度。明确业主大会负责人岗位职责,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开展业主大会负责人培训和考试后持证上岗的试点。各区县逐步引导业主大会聘用专职秘书、会计和法律顾问,结合辖区实际,培育一支有能力、懂政策、会管理的业主大会专职工作人员队伍,为业主大会规范运作提供人才支持。
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工作人员的资格、行为等将被量化为信用记分,由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的日常指导和监督行为,采用信用分值评价。各区县要定期公布辖区内业主大会人员信用信息排名,以便于相关业主和社会监督。
此外,“意见”中还指出,各区县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业主对本住宅区业主大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实施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小区内公示。对不具备履责能力或考核不合格的业主大会人员,要注销岗位证书并指导业主大会更换人选。(记者 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