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1至6月份,天津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286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6%。全市城乡群众工资性收入、社会保障性收入、社会救济性收入等呈现稳步提高趋势。
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市政府在经济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力度和推进步伐。全市人力社保部门认真落实民心工程的各项要求,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努力提高群众的工资性收入,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使更多的人群享有社会保险的普惠权利,以此实现群众增收渠道更多、生活改善更明显、分配结构更合理的收入格局。
深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通过扩大就业、提高就业能力,促使工资性收入持续增加。努力做大就业总量,1至6月份,全市新增就业累计23.55万人,完成全年任务的52%。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6%。就业总量的增加,直接带动劳动者工资增加,从根本上提高了群众收入,为城乡百姓收入稳定持续增长创造了条件。
建立覆盖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长效帮扶机制,通过采取盯人帮扶、实时服务制度,强化包保责任制。1至6月份已累计安置就业困难群体9862人,实现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安置为零,其他困难群体安置率达到91%。
积极发挥政策促进增收的引导作用,通过措施调控、行业引导,促使中低人群收入不断增加。提高工资指导线。
今年一季度市政府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由15%上调为16%,下线由6%上调为7%,上线维持22%。同时,对收入水平较低的居民服务业、住宿餐饮业和租赁服务业等三个行业的工资收入,首次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分别为13%、11%和18%。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自今年4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920元调整为每月1160元,增幅超过26%。这是本市自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增加额和增幅最大的一次。截至今年6月底,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总额532.5亿元,增长19.3%,人均26262元,增长18.1%。其中,企业379.6亿元,增长18.1%,人均24386元,增长16.8%。
不断完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通过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促使更多人群享受制度带来的普惠性。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从今年1月起,本市适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由1520元提高到1700元,增长11.8%,全市共138万退休人员受益。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城乡居民医保三项待遇,提高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三项政策受益覆盖人群约490万人。同时,本市在全国率先实施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伤残和死亡补助纳入保障范围。此项政策受益覆盖人群960万人。(记者 张鸣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