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范围,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等行业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会被处3倍以下的罚款
■如您遭遇、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可拨12333举报投诉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记者从石市劳动监察大队获悉,石市目前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建筑、制造、采矿、餐饮等典型的农民工“集散地”,将成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重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行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石市从2011年7月1日至8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
此次专项检查将检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用工备案情况;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职工工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规定情况;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企业不办保险或被3倍罚款
《社会保险法》对有关违法违规问题也作了明确要求和处罚规定。
其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并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对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违法行为,责令追回隐匿、转移、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社会保险基金;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可举报违法违规问题
为减少和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检查执法的干扰,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采取集中执法形式开展。市人社局为执法主体,由市局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文书,抽调市劳动监察大队及各县(市)区骨干劳动监察员组建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开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逐户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果您遭遇或发现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也可到石市劳动监察大队或各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也可拨打12333举报投诉。记者李国静 通讯员张萍 周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