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5月29日,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村(居)“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典型案件,通报的12宗案件涉及全省9个地市。2008年以来,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受理反映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1985件,立案查处38件,给予纪律处分49人。
省纪委新闻发言人、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王兴宁表示,本次通报12宗案件,希望警示教育各地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
省纪委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震慑力。各地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一起对换届工作全程监督,防患于未然;要保证举报渠道路路畅通,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信访举报,有报必查,优先办理,限时办结,及时通报。要排查一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在选人用人方面违纪违法的案件线索,决不让投机钻营者有机可乘,决不让铤而走险者侥幸得逞,决不让触犯法纪者逃脱惩处。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凡本地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通报
派五千元红包并宴请贿选
一、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党员郭锐荣等四人贿选案。2011年2月,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党员郭锐荣、陈惠强、陈桂祥、冯庆玲为谋求当选村支部委员,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向本村43名党员每人派送“红包”5000元,并宴请村部分党员,进行贿选。3月3日,万顷沙镇纪委对四名违纪党员立案查处。
贿选被发现 纠集他人威胁对手
二、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党委委员徐洪森贿选案。2011年2月,广州市黄埔区穗东街夏园社区党委委员徐洪森为了当选社区第八经济社的股东代表及社区两委委员,采取贿选手段,先后送钱给该社有选举权的股民徐某等人约6.7万元人民币。因贿选行为被竞选对手发现,徐洪森纠集社会人员威胁竞选对手,干扰选举。3月7日,黄埔区纪委对徐洪森的问题立案查处。
抱走票箱导致选举失效
三、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村委会副主任谢楚臣破坏选举秩序案。2008年7月28日,汕头市龙湖区新溪镇北中村村委会副主任谢楚臣,在北中村村委会提名投票选举中,以阻止没有办理委托投票手续的村民代他人投票为由,以及与23队一村民发生语言冲突的原因,先后两次擅自强行将第23村民小组选举票箱抱到北中小学礼堂,投票被迫中止,第23村民小组部分选民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导致北中村该次选举失效。2009年2月25日,汕头市龙湖区纪委给予谢楚臣党内警告处分。
收空白选票填自己名
四、韶关南雄市主田镇高峰村委会下湖村党员黄履荣违反选举程序案。2008年4月,韶关南雄市主田镇高峰村委会下湖村党员黄履荣,在换届选举中非法收取村民黄某等66张空白选票,填上自己的名字后,交由村民雷某投入中心票箱,被镇干部当场发现并予以制止。2008年8月,主田镇纪委给予黄履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擅自打印候选人名单
五、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庆棠干扰换届工作案。2011年3月,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庆棠不同意镇党委通报的初步人选,擅自打印了以其本人和邻居名义共同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名单。在镇党委对先前确定的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后,包括陈庆棠本人在内共有20多名党员在陈庆棠擅自打印的名单上签名按手印,联名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由于采取非组织活动干扰换届工作,2011年 5月,市纪委给予陈庆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擅自仿印候选名单1500份
六、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村党员韩妹自违反选举程序案。2011年4月,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村党员韩妹自为帮助非候选人建议人选韩某参选村委职务,参照镇换届选举办公室批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样式,模仿印制了1500份《关于石龙坑村委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擅自将韩某等3人分别列为副主任、村委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于当天下午找8名村户管员将名单派发到各村民家里,派发期间遭到村民举报而被制止。韩妹自擅自印制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与镇党委批复的名单内容不一、样式类似,造成石龙坑村约300名村民误解,并于4月17日到寮步镇政府上访,村委选举不能如期顺利进行。2011年5月,市纪委给予韩妹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抢夺选票试图销毁
七、阳江阳春市潭水镇三星村委会主任冼大越、双溪村村长冼业威破坏选举秩序案。2008年4月,阳江阳春市潭水镇三星村委会主任冼大越、双溪村村长冼业威在换届选举中,在计票现场对选举结果合法性产生怀疑,遂抢夺选票试图销毁,其过激行为导致选举工作被迫中断。潭水镇纪委给予冼大越、冼业威党内警告处分。
打招呼拉票贿选
八、湛江吴川市长岐镇良村党员张杰文拉票贿选案。2011年1月,湛江吴川市长岐镇良村党员张杰文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向张某文等4名党员行贿700元,请张某文等人在选举时投票支持他。张杰文还通过打电话给个别党员或直接到个别党员家中打招呼等形式拉票。2011年2月14日,吴川市纪委给予张杰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抢劫案在逃犯入党并获选入班子
九、茂名信宜市新宝镇党委换届选举失职案。2011年3月,茂名市纪委查实,信宜市新宝镇清水村原村党支部书记叶冬青曾于1999年参与一宗抢劫案,属在逃通缉犯。因新宝镇党委严重失职,致使叶冬青于2006年8月成为正式党员,并通过2008年3月的村换届选举进入村支部任委员。2009年5月,经镇党委审批同意,叶冬青任村党支部书记。2011年初,叶冬青通过“两推”再次成为村委班子候选人。2011年3月,叶冬青被依法逮捕,信宜市纪委对其作出党内除名处理。信宜市纪委对涉案的新宝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吴云东作出撤销镇党委书记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给予镇党委副书记杨上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党委副书记职务;给予镇党委委员兼武装部长杨忠(时任镇组织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党委委员李灿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经济办副主任吕震海(时任镇组织干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镇经济办副主任职务。
助人拉票贿选连任
十、茂名信宜市镇隆镇原党委委员李一鸣帮助他人拉票贿选案。2011年3月,茂名信宜市镇隆镇党委委员李一鸣为实现镇党委意图,维持西塘村原支委人选继续连任当选,在选举前走访西塘村部分党员,并分别给5名党员每人100元,帮助他人拉票贿选。2011年4月,信宜市纪委对李一鸣立案调查,对镇隆镇党委书记林向东实施行政问责。
“利市”和香烟贿选
十一、清远市连山县禾洞镇满昌村党员黄明坚贿选案。2008年5月,清远市连山县禾洞镇满昌村党员黄明坚在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亲自或委托他人向部分党员送“利市”和香烟,并授意在选举中投票选其为支部委员。随后,黄明坚当选为支部委员。连山县纪委给予黄明坚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涂改选票导致选举失败
十二、揭阳市揭东县月城镇蓝头村原村委副主任吴木吟违反选举程序案。2008年4月,揭阳市揭东县月城镇蓝头村选举日前,原村委副主任吴木吟将400多张选票从蓝头村领回东联小组,提前发给村民吴某辉。选举当天,村民吴某辉、吴某彬等在吴木吟家中涂改选票,吴木吟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及上报,导致当天选举失败。2008年7月,揭东县纪委给予吴木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