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在滨海新区民政局获悉,目前滨海新区民政局已正式启用收养登记专用章,滨海新区收养登记工作由各管委会民政局和滨海新区民政局共同承担。
滨海新区民政局从5月1日起正式启用收养登记专用章,同时,塘沽、汉沽、大港收养登记处使用的收养登记专用章和钢印已经作废并收回。滨海新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介绍,收养登记共包括八种类型,包括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子女的、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子女的、收养继子女的、收养非福利机构抚养的社会弃婴(儿)的、收养非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监护人送养被监护人的和收养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弃婴等八种类型。
此次收养登记工作流程调整包括以上八种类型的收养登记工作,及解除收养登记、撤销收养登记、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工作。
为方便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工作,今后,滨海新区收养登记将由各管委会民政局和滨海新区民政局共同承担。其中,申请、受理、审查、颁证等环节由各管委会民政局承担,报批、登记等环节由滨海新区民政局承担。整个办理流程需要2—6个月的时间。解除收养登记工作流程与收养登记工作流程一样。
此外,撤销收养登记关系、补领收养登记证等工作将全部到滨海新区民政局办理。(记者 檀昕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