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收受好处,暗中帮企业中标,随后又在幕后介入企业财务运作,市地方税务局原副巡视员任依娜因受贿550余万元,近日被市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检方指控,2007年初,任依娜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商——北京曜辉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王某和刘某的请托,向下属打招呼,为航天公司在招投标中中标提供帮助,进而牟取利益。
56岁的任依娜在供述中称,副巡视员并不属于有业务实权的职位,真正的“权力”始于2007年自己成为地税局“推广应用国标税控收款机领导小组”副组长,此时,她有了左右投标结果的能力。
任依娜上任不久,和其私交甚笃的王某就找上了门,希望能帮助航天公司中标。
“如果没有门路,后参与竞标的公司很难中标。”航天公司有关负责人这样说。
通过王某和刘某的“努力”,任依娜终于向下属、负责招投标项目的计财处副处长彭某发话:航天公司是“大猫”的关系,多关照一下。
就凭这句话,航天公司顺利中标。随后,航天公司正式和曜辉达公司签约,认定其为代理商。表面上,这是航天公司“投桃报李”,实际上是为任依娜“广开财路”。
据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曜辉达公司实际只有三个股东,分别是任依娜、王某和刘某,其中,王某和刘某是实际出资人,但在股份分配上,二人只各占30%,其余股份全归分文不出的任依娜。为了避免露出马脚,三人均把股份记在亲友名下。任依娜还不放心,曾一再叮嘱王、刘二人和家属:记住,曜辉达公司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这家和任依娜“没有关系”的公司,此后却成为任依娜主要经济来源:每月该公司为任依娜报销4万元开支,包括加油、修车、物业费等,至2009年案发,报销总额达108万元;王某等人还经常利用公司财务,赠送任依娜各种礼物,包括电视、手机、手表等,其中最名贵的礼物是一辆奥迪A4;嫌“小钱”来得太慢,任依娜得知公司有近千万元闲置资金时,提议三人私分,她一次性获得钱款400万元,购买了西三环附近的一套商品房。
2009年,地税局腐败窝案浮出水面,任依娜为了逃避审查,曾一次性归还曜辉达公司200万元,但于事无补,她依然要接受法律的惩处。
法院审理认为,任依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并且受贿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最终,法院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