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柏林、邓荣贵、周春谋、陈昭富、张跃强、詹丽婷、邓有孙、莫标、廖海锋、磨洪标、梁成初等11人依法提起公诉。此案涉及金额211万元。
2010年5月至8月,犯罪嫌疑人陈柏林(广西博白县人)伙同林总(另案处理)等人共同出资进行生产、销售伪劣卷烟的活动。犯罪嫌疑人邓荣贵(广西南宁市人)在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塘村狗儿禄水库旁搭建生产加工伪劣卷烟的厂房,以搭建费用折抵股金入股,出租其居住的一楼作为原材料储存仓库,负责现场管理生产加工点,安排生产并记录产量。犯罪嫌疑人陈柏林负责原材料的购买及接受外部订单、对外销售,掌控伪劣卷烟的生产进度。犯罪嫌疑人张跃强(四川省古蔺县人)在生产加工点从事操作卷烟机的工作,按照订单生产假冒红山茶、遵义、甲天下等品牌的香烟烟支。犯罪嫌疑人邓有孙(广西南宁市人)、莫标(广西玉林人)从事辅助性工作。生产加工点生产的香烟烟支除直接销售外,还由犯罪嫌疑人陈昭富(广西博白县人)用面包车转运到犯罪嫌疑人周春谋(广西博白县人)出资建的南宁市江南区仁义村出租房包装加工点进行包装。犯罪嫌疑人磨洪标(广西宾阳县人)、詹丽婷(广西博白县人)帮助周春谋管理外包装加工点日常事务,负责工人食宿及工资发放。包装完成后,由犯罪嫌疑人陈昭富、梁成初(广西南宁市人)、廖海锋(广西玉林市人)用面包车将成品烟运到周春谋建在仁义村出租房的成品烟仓库暂存或运到物流公司托运外地进行销售。
2010年8月17日,联合执法组在江南区仁义村6号等4处制造、包装、储存窝点,共查获8个品牌香烟共15186条,烟丝18070公斤,国产卷烟机一套、烟用锡箔纸、条盒包装盒、玻璃纸合计1.81吨、普通滤棒110万支。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的卷烟,涉案物品价值共计211万多元。
目前,此案法院正在审理中。(记者 梁洪 通讯员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