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开发区“土地奶奶”涉两罪。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原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规划局局长袁丽萍,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被滁州市检察院指定来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4月6日下午三时,来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至2003年袁丽萍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协助有关单位和个人办理宅基地审批、土地出让手续、低价收取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和土地出让金流失共计777838元。1999年至2010年袁丽萍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先后十八余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133000元、购物卡94500元,合计227500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袁丽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2275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滥用职权罪、受贿罪。
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