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29日从北京市总工会了解到,有关工资集体协商的立法调研或将于今年启动,这意味着工资协商制度将有望纳入法律法规。
据介绍,工资协商制度不一定是年年涨工资,主要是根据企业的发展,通过协商机制把取得收益的分配方式固定下来。比如,劳资双方经过协商也可以通过不涨工资,但是给员工更多福利或减轻劳动强度等方式来实现,以避免出现很多矛盾。
据了解,北京市已于去年启动55家单位的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围绕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产生了大量具体的方式方法。
北京市总工会权益部部长黄伟表示,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有助于改善目前“不规范、缺失的分配方式”,如果无法可依,企业可能不配合工资集体协商,更不可能强制推行,在一些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会尤其明显。目前已向有关方面正式提出立法调研计划。
据悉,对于不适合建会的零散用工、短期用工、小时工等非正规就业人员和个体经济组织员工等就业者,凡是有入会需求,只要拨打职工服务热线或向街道的工会服务站提出申请,将就近加入地区联合工会或工会联合会。如果劳动者有工资协商等方面要求,工会组织将作为劳方代表同资方交涉。
按照北京市总工会此前的计划,2011年建会企业集体合同覆盖面达到90%以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达到70%以上。(记者 赖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