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关于申报2010年度科研贡献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科技人才在稀土高新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鼓励技术创新的办法》,综合经济发展局拟收集、评选、扶持2010年度科研贡献奖。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各类孵化器内科研贡献奖的收集、初评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在稀土高新区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从事科研工作,近两年内是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研发人员,且项目已经验收;
(二)科研成果解决了行业或领域内的关键技术,经过有关主管部门鉴定,科技水平达到国内领先以上;
(三)所在单位已经给与1万元以上的配套奖励。
二、申报材料
(一)《科研贡献奖申报表》及《个人工作总结》;
(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三)取得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成果鉴定、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检测报告或者技术使用协议);
(四)近两年列入各级科技项目的立项批文或验收材料;
(五)所在单位配套奖励的证明文件。
三、其他事项
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从稀土高新区网站(www.rev.cn)下载有关申报表格,并按照文件要求准备材料(纸质材料一份、《申报表》电子文档一份),于2011年1月31日前报至综合经济发展局。
联系人:李海龙、张瑜(综合经济发展局),电话:5156779、5124324,电子邮件:5852779@163.com;吴晔(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企业部),电话:5326474,电子邮件:okwuyeok@163.com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