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关于评选2010年度优秀企业家的通知》
稀土高新区各驻区企业:
根据《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奖励企业和企业家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稀土高新区拟评选、奖励2010年度在稀土高新区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稀土高新区2010年度“优秀企业家”申报表》(附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201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加盖公章);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完税证明原件或纳税凭证复印件;
(四)安监部门出具的2010年度企业有无安全生产事故证明;
(五)企业认为对评选有帮助的其他材料,如当年取得的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
每家参选企业上报优秀企业家人选只限一名,并且必须是企业主要负责人,提供的审核材料以2010年底为准,必须准确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申报表电子版可以从稀土高新区网站(www.rev.cn)公告栏下载。
二、申报时间
各企业对照评选条件尽快填报申报表,并于2011年1月3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稀土高新区综合经济发展局,逾期不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综合经济发展局(稀土大厦1010室)
联系人:丰华 汪勇
联系电话及传真:5124324 5156779
附:《稀土高新区2010年度“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经济发展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