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记者从工行河北省分行获悉,全省首笔新农村(小城镇)建设贷款和全省首笔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从该行发放。
全省首笔新农村建设贷款发放
近日,记者从工行河北省分行获悉,该行首笔贷款金额1.3亿元新农村(小城镇)建设贷款获得审批并成功投放,标志着河北新农村城镇建设领域银行融资支持的新突破。
当前,中央一直高度关注“三农”问题,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为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提出要将新民居建设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抓手。
据了解,去年年末,工行总行专门下发《关于印发<新农村(小城镇)建设领域信贷政策(试行)>的通知》,将河北分行列入新农村(小城镇)建设项目贷款试点分行。该行迅速展开新农村市场调研,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农工部等相关部门积极接触沟通,取得了河北省在开展新农村建设方面的第一手资料,确定廊坊香河县“潮北新城新民居建设”项目为首笔投放目标,并成立新农村贷款营销小组,直接参与贷款营销及融资方案的制定。在省、市、支行三级联动下,该行第一笔新农村(小城镇)建设贷款获得审批,审批金额5亿元并实现贷款金额1.3亿元的首笔投放。
该笔贷款的投放,不仅是该行向农村领域信贷市场迈出的重要一步,也凸显了国有商业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上的力度进一步提升。
首笔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发放
近日,记者从工行河北省分行获悉,该行为“北大郭城中村改造”项目成功发放全省首笔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1亿元,实现了河北该领域银行融资支持的新突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关于做好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0]37号)等国家相关文件,工行河北省分行为支持国家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推出新融资品种——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
该融资品种的出台,非常适合河北省在“三年大变样”政策主导下的房地产市场需求,深受各地政府以及参与“城中村改造”的房地产企业的欢迎。
据了解,该行首选了三个成熟项目上报总行单笔项目准入全部得到了总行准入批复。其中,“北大郭城中村改造”项目首先获得审批,金额2.5亿元,并实现首笔1亿元的贷款投放。
该笔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的投放,标志着工行河北省分行在信贷领域又培育出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对该行消费信贷结构调整、转型发展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同时,也体现了银行对河北省城市三年大变样、城镇化发展金融支持力度的进一步提升。记者王亚楠 刘会云 吴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