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中心主任收开发商“好处”获刑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20日从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获悉,湖北省襄樊市(现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毕某,因犯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经查,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毕某在任襄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期间,为5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贷款提供便利,先后6次收受开发商贿赂131万元人民币;为他人承接本单位办公楼装修工程提供帮助,收受3万元人民币,共计受贿134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0年5月21日,毕某在单位员工受贿犯罪被查处时,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受贿犯罪事实。案发后,赃款被全部追回。
湖北省十堰市原副市长王华滔涉嫌受贿120余万元受审;山西省忻州市住建局原副局长贾杰、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李志强因利用职务便利受贿、贪污公款被处理;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原建设局长因受贿获刑12年6个月……
近日,各地均有官员因贪腐落马,细究这些官员的贪腐历程,不难发现,其中不乏房地产开发商的身影。实际上,不只是这些案件,近年来,“地”、“房”、“项目”、“招标”、“容积率”等等专业用语都能与贪腐官员挂上钩。房地产开发、权力,两者的结合已经成为贪腐的潜规则。下面我们选取这种潜规则下的一大典型案例,以期通过此案,勾勒出权力与巨大利益交织而成的腐败网。(胡新桥 梁军)
70个开发商“捧杀”贵阳市长助理
商向官进贡官为商牟利成房地产业潜规则
在担任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负责人的十余年间,先后收受70多个开发商的“礼金”上千笔,大肆受贿上千万元——贵州省贵阳市政府原市长助理樊中黔,这名在开发商眼中的“红人”,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樊中黔的落马虽然只是个案,但其经历足以折射出诸多官员在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行业领域纷纷落马的堕落轨迹。
城建领域成“聚宝盆”
樊中黔开始收钱,是从1998年年底担任贵阳市国土局局长开始的。
1999年元旦,在贵阳市国土局的办公室内,樊中黔收下了宏立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老总送的1万美元。这年年初,樊中黔就帮助该公司协调办理了一个商品房项目的土地手续。同年8月,樊中黔在该公司用地申请报告上批示“同意上报”后,转年春节又收到人民币两万元。
2000年12月,贵州龙润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总请樊中黔帮助办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手续,国土局在4天内即审批完毕。第二年,这名老总送给樊中黔两万美元。
2002年,在贵阳艺校立交桥项目工地上,已任贵阳市建设局局长的樊中黔,遇到广西电白县个体建筑承包商崔全庆。几个月后的中秋节,崔全庆送给樊中黔5万元“铺路”。
2003年,崔全庆承建贵阳大剧院,正好碰到年底钢材价格高涨,于是多次要求调价。樊中黔召集相关单位协调,最后确定在钢材涨价部分,由建设方承担6成、承包方承担4成,给崔全庆节约了一大笔钱。故此,2003年春节至2004年中秋,崔全庆3次送给樊中黔共计43万元。
此后,崔全庆和樊中黔的关系越来越好,先后向他“进贡”了118万元。
2005年,樊中黔任贵阳市金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同年下半年,樊中黔又兼任了贵阳市政府市长助理。
2006年至2007年,贵州乾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找到樊中黔,希望他帮助批准该公司在金阳新区开发的房地产部分项目和一块土地的容积率。事后,这名负责人送给樊中黔10万元人民币和价值4.5万元的5根金条。
5个保险柜内的“秘密”
2008年春,贵阳市纪委和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收到一份匿名举报,称樊中黔收受贵州乾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老板的10万元人民币和5根金条。
于是,联合调查开始。
2008年4月21日,樊中黔被贵阳市纪委带走调查。
调查初期,樊中黔信誓旦旦地说:“你们查吧,查出一笔我认一笔。你们查实了,若判我死缓,我坚决申请立即执行。”
此后,检察人员前往樊中黔的住所。这是一间两套房合在一起的有200多平方米的豪华住所,外边的大客厅里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倒是在小客厅的一半空间里,堆满了15年或30年的茅台酒、古董、字画等各样礼品。
客厅的一角有一个1.2米高的双开门保险柜,专业开锁人员打开保险柜后,“哗”的一声,一扎扎百元大钞掉落下来,全是多年不见的蓝色百元大钞和时下流通的红色百元钞票。保险柜里还有一个小柜子,全是美元、欧元等外币。经清查,这个保险柜里有人民币604余万元、欧元13万元、美元10.3万元、港币46万元,此外还有面值为5000元的购物卡若干,计人民币18万元。
4月22日,办案人员再次对樊中黔的住宅进行搜查。
樊中黔的书房里,书桌上有七八个没有拆封的手机,每个都价值七八千元或万元左右。
书房的地上,堆满了各种样式的衣物袋。办案人员打开那些衣物袋,发现里面都是没有穿过的高档新衣。在其中一个衣物袋里,办案人员发现了一扎用旧报纸包好的20万元人民币。在这些衣物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了5盒金块,后经鉴定,这5盒金块都是“千足金”,价值18万元人民币。
接下来,办案人员找到了樊中黔以他女儿名义买的一套房子,里面有一个保险柜,藏了52万元人民币。
不久,与樊中黔交往深厚的房产商老板蓝某交代,4月20日,樊中黔听说有人在举报他,急忙把一个保险柜转到了他家里。在这第三个保险柜里,办案人员搜出了237万元人民币。
随后的审讯过程中,樊中黔交代,他在另一处房子里还有一个保险柜,里面藏着252万元人民币。最后,办案人员在樊中黔老母亲的住处找到了第五个保险柜,里面有人民币150万元、美元20万元。
至此,办案人员查出樊中黔的5个保险柜,里面共计藏有1310万元人民币以及30余万美元、13万欧元、46万元港币。
收受巨款不敢用不敢存
尽管收了这么多钱,但樊中黔穿的一双皮鞋,换了3次鞋底还在穿;他不抽烟、不打麻将、不酗酒,也没有情人;他很少在外面吃饭,而是喜欢自己提着菜篮子上街买菜,然后亲自下厨做饭炒菜;他几乎没有什么奢侈的嗜好,只是偶尔和同事们斗一斗“小地主”。
如此“低调”的一个官员,似乎很难与那么多受贿款联系起来。其实,樊中黔有他的想法:这些钱,如果穿了、用了、存银行了,哪一天若是组织上要查你,非常容易暴露。他想,这些钱只要不在银行里,就查不到非正常存款。而万一有风吹草动,凭他灵通的信息,紧急处理都来得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樊中黔案后认为,樊中黔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身居重要领导岗位,长期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1千余万元,黄金物品价值人民币20.456万元,美元4万元,欧元0.8万元,港币24.8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樊中黔个人所拥有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其对人民币246万余元,25.2364万美元,12.22万欧元,港币36.195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实行数罪并罚。樊中黔的犯罪行为,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予以严惩。鉴于其主动交代未被掌握的其余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具有一定的悔罪、认罪表现,其受贿所得的赃款赃物及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已被依法查获,可酌情从轻处罚。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樊中黔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宣判后,樊中黔不服,口头提出上诉。其后,在上诉期内,樊中黔又书面表示撤回上诉。
据了解,通过调查樊中黔受贿案,检察机关查出与此案相涉的开发商多达70余人,并牵出贵阳城市国土、建设领域案件15件、涉案18人。(江建柱 闫志江)
办案人语
樊中黔身居要职十余年,以他为中心,多年来已形成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呈现出“窝案”、“串案”的特点。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感受到:“商向官进贡,官为商牟利”已成为房地产行业内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而这并非贵阳一地所独有,只是在樊中黔一案中表现得更为集中。如何建立政府官员尤其是管房、管地官员与开发商之间反腐“防火墙”,值得各级反腐、反贪部门思考。(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