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明知施工人员李某无焊接资质证书且施工中使用的吊笼系自制,施工组长王某仍安排其高空焊接作业,结果吊笼挂钩断裂,李某坠地身亡。近日,闵行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月。
王某原系江苏华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组长。2007年5月,江苏华能工程有限公司与王先生签订工程转包协议,由王先生承接上海市焦化有限公司在龙吴路4280号的 WD4500×3D布袋除尘工程,王某为带班组长。2008年1月4日,王先生外出离开施工工地,委托王某负责管理、安排施工。王某在明知施工人员李某无焊接资质证书且施工所用的吊笼系自制,存在安全隐患情况下,仍安排李某高空焊接作业。2008年1月l6日,李某使用吊笼高空焊接作业时,吊笼挂钩断裂,李某坠地死亡。事故发生后,王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今年2月16日,王某得知其被追查后,主动至原籍山东省邹城市公安局郭里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其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鲁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