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大型娱乐会所招聘文员、经理助理、服务员、礼仪、模特、男女公关。”刚刚大学毕业的吴小姐在赶集网上发现名为夜艳商务会馆的公司招聘文员,前去应聘。随后发生的事情是她万万想不到的:面试不看简历也不看个人证件,只被催着交纳400元服装费;“文员”的工作是发帖子、打电话,“攒”人来工作,不到15个不发工资;离开“办公室”不允许带自己的包,出去打个电话都会有人尾随。种种迹象让吴小姐明白,这是个纯粹的招聘骗局,这家公司如同“传销”一样不断“攒”人头,让来这里应聘的人交纳各种名目的费用,骗她来的上线则可以收到提成,以此类推,使更多人上当受骗。
为了揭开这家公司的真面目,记者化装成应聘者,在夜艳商务会馆展开了卧底调查。
正面调查
黑店竟是正规中介
在天津市工商部门,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南开区煜隆沣劳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营业执照为个体照。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该个体照是经过劳动部门前置审核后,由工商部门最后一批批准审核的人才劳务中介机构。
体育中心派出所民警表示,近期已接到多个对煜隆沣劳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的报警电话,已经引起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如果发现其中有违法行为,将对其进行治理整顿。
劳动监察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记者暗访反映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将介入调查。
卧底“夜艳”的N天见闻
为了弄清事情真相,记者与在各大网站发招聘帖最多的曾先生取得联系。听说记者想应聘文员,曾先生先是询问是从哪里得知招聘信息,随后立即表示,文员岗位还有空缺,转天下午两点到夜艳商务会馆来面试就可以。
面试 先交400元服装费
记者如约来到夜艳商务会馆进行面试。进入会馆大厅,里面光线昏暗,墙上只有几个射灯开着,闪着微弱的光芒。环视四周,大厅左右各有一个包间,分别写着“业务一部”与“业务二部”,房间里不时传出说话的声音。等待面试期间,不断有人从包间出来接打电话或接待面试人员。这些自称“某助理”“某经理”的男男女女,年龄在二三十岁的样子……
十几个和记者一样前来面试的人,被这些“经理”“助理”一个个叫上楼。等待约10分钟,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走过来,自我介绍是夜艳娱乐商务会馆人事经理曾先生,随后将记者带到三楼进行面试。路过二、三楼时,记者发现这里的KTV包间都变成了“办公室”,来面试的人等在包间外面,挨个进去面试。进入三楼一个包间后,曾先生说,夜艳娱乐商务会馆是家大型娱乐企业,文员工作内容主要是做表、管理公司合作商的配货联系和员工积分卡发放等事宜,并介绍试用期每月工资1500元加奖金,正式聘用后每月2000元加奖金,而且“转正之后会给上保险”。工作地点有诚基大厦和鞍山西道两处,九点上班五点下班。试用期会有一份临时合约,转正后签正式的劳动合同。
一直到面试结束,曾先生既没有询问记者的姓名,也没有要求看简历和任何证件,只是表示记者可以第二天来上班。不过,他随后又表示,文员是在办公室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因此需要先交纳服装费400元,钱会在工作的第二个月返还到工资里。记者表示带的钱不够,希望明天交钱和签合同一起进行,曾先生只好同意了记者的请求,并信誓旦旦地表示,服装费绝不是坑钱,收了钱会开收据。
上班 其实就是拉人入伙
第二天下午同一时间,记者来到夜艳商务会馆,仍然不断有面试的人进进出出。再次打电话找到曾先生,对方简单问了几句,便将话题转移到是否带钱上,得到肯定答复,他催促记者交纳400元服装费。
记者发现,曾先生开给记者的收据上盖的章并不是“夜艳娱乐商务会馆”,而是天津市南开区煜隆沣劳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交费同时,曾先生拿出了一份合同要求记者签,合同中甲方的名字也变成了煜隆沣劳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合同中,第三部分劳动报酬中第二条约定,“每月完成15人指标按基本工资发放,乙方在试用期工作未满一个月自动离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资”等内容。记者不解地问这条是什么意思?曾先生回答说,也就是需要每个月招聘15个人才能拿到基本工资。
曾先生随即带着记者前往位于一楼的“业务一部”,让记者在这里上班。十来平方米的包间内,已经坐着十几个人。一位30多岁自称叫张姐的女子表示,这十几个人都是来工作的。半小时后,曾先生给大家讲了工作内容:熟练掌握一份公交线路图,回家后在各大招聘网站发消息,给打电话咨询的人提供详细的公司地址以及乘车信息。这与面试之初介绍的文员工作内容相差千里。面对记者等人的质疑,曾先生表示,这是合同的一部分,只有招来15个人才能拿到保底1500元工资,所谓奖金就是在完成定额的情况下,再招进一人即可提成30%。一个多小时里,包间内一直很沉默,偶尔有人窃窃私语,还会被公司的“领导”训斥。
出门 新人去哪都有人跟
几天重复的工作后,记者了解到,新来的人上班期间如果想离开包间,即使是出门打个电话都会有人跟着。“业务一部”是新进员工工作的地方,“文员”们来自五湖四海,有的是刚毕业的学生,有的是外地来津打工的,大家只能在规定的区域内活动,一旦超出范围就会招来一顿训斥。“业务二部”则是老员工和“领导”所待的地方。“业务一部”的人发招聘信息,招上来的人多,得到公司“领导”信任,就可以进入“业务二部”工作,成为所谓的“经理”“助理”……
各方说法
律师
中介公司存在欺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魏炜律师表示,吴小姐等人掌握的证据表明,中介存在欺诈嫌疑。《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禁止以缴纳押金、服装费等名义向劳动者索要钱物,因此这家中介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其中介的性质,劳动、工商等职能部门应当依照《经纪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同时,魏律师建议,求职者注意保存手中的收据等证据,向当地区县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报警解决。
工商
此类行为无权执法
天津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劳务中介服务成为投诉热点,出现问题比较多,解决起来比较困难。一些企业和个体户以高工资、高福利等诱人条件进行广告宣传,或是在各劳务市场和网站进行招聘,欺骗求职者上钩。然后采取制定一些常人达不到的规定、拖延时间、不开工资等手段逼迫求职者离开,或者以求职者违约为由,不返还押金。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或者个体户大多数持有合法经营手续,并以正规合同文本与求职者签订用工合同,欺骗性相当大。因这类行为不属经营行为,工商部门没有相关的法规对其进行制裁,这令执法人员深感无奈。近几年,网络招聘越做越大,各种招聘网站蜂拥而至,里面的招聘信息更是不计其数。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求职时最好先了解企业的规模、信誉等情况再决定是否应聘,以免上当受骗。
建议
给中介建信用档案
据了解,福建、广州、上海等省市都先后建立了人才中介机构信用信息,人才中介是否有违规收费、虚假承诺等情况,求职者或用人单位在网上查询便知。这些信息包括人才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良好信息等。其中,提示信息包括四种情况:人才中介机构运作不够规范需整改情况;未通过年度验证待整改情况;未能及时准确收集报送本单位相关信用信息情况;人才中介机构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等。9种情况将被统计入警示信息,归档5年。包括:人才中介机构超范围经营情况;违反规定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违规披露信息,提供虚假信息,作出虚假承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等。作为直辖市的天津,劳动人事部门是否可以启动建立这种机制呢?(记者 柴波 于春沣 刘连松 实习生 朱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