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年龄不满20 岁,“90后”主犯已被注射死刑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德州禹城市平均年龄不足20岁的6名年轻人,迷恋网络暴力游戏,并模仿游戏中的暴力手段杀人抢劫,结果酿出一场酒店血案。日前,德州市中级法院将该案主犯申志超押赴刑场,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2008年8月16日晚8点,禹城市阳光大酒店迎来了6个年轻人,服务员朱小艳热情地引领他们进了209房间。当晚11点30分左右,厨师袁某发现酒店老板海志友和服务员朱小艳二人已躺在血泊之中。
警方接到报案后,根据袁某提供的“都是20岁左右、一人染着黄头发”的线索,迅速将6名青年人抓获。经户籍对照,在他们作案时,申志超、申海兴刚满18周岁,郑金鑫、魏吉明、孙明分别为19岁、20岁、21岁,小孟(化名,因未成年)还差一个月满18周岁。
据了解,申志超、魏吉明、郑金鑫原来都在青岛打工,3人都喜欢玩网络游戏。2008年8月,3人回到了德州,并在网吧里结识了申海兴、孙明、小孟3人,从此6人合租一间房,吃、住、“网游”均在一起。日子久了,由于只有魏吉明有工作,其他5人未找到工作,6人渐渐感到手头紧张。
申海兴提议“我们学网络游戏上的样子,凭‘本事’抢钱”,6人一拍即合。由于小孟说他以前打工的阳光大酒店老板和女服务员有钱,男服务员又少,申志超便提议抢劫阳光大酒店,并说“把饭店卷帘门一拉,把里面的人都杀死”,其他人都表示同意,并到街上买了三把匕首。
在案发当天晚上,申海兴在一楼盯守老板和厨师,209房间内的魏吉明、郑金鑫、申志超则以餐巾纸堵嘴、匕首捅腹、割颈等手段将朱小艳杀死,抢劫其衣袋内的现金300元和手机1部。后来,孙明以饭菜质量不好为由,将老板海志友叫到二楼,郑金鑫等4人用啤酒瓶猛砸其头部、用匕首猛捅其胸腹将其杀死,抢劫吧台抽屉里的现金300元。 (记者李文鹏 通讯员 郑春笋 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