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中年男子因看见前妻与其他男性朋友在一起,遂妒火中烧,随后希望破镜重圆遭拒绝,该男子为报复泄愤,用双手掐和用电线勒前妻颈部,遭反抗又持菜刀砍伤其头部,案发后投案自首。日前,天津市红桥区法院一审判决,男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了解,天津市男子张某40多岁,没有正式工作,2008年离了婚,虽然怀疑前妻有男性朋友,但始终不能忘情。2009年底一天清晨,张某来到前妻租住处时,看见前妻与男性朋友在一起,张某悄然离开,后越想越气,当日9时许借故找到前妻,盼她回心转意,不要再与其他男人来往,前妻以“离婚了,就别来找我”、“各过各的日子,无权干涉”等为由拒绝,二人遂发生口角。张某恼羞成怒,遂用双手掐、用电线勒前妻的脖子,导致对方昏迷,待其苏醒后,张某又持菜刀砍伤前妻的头部和手部,后逃离现场。2天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日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庭审中,被告人张某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但辩解没有杀人的想法,只是想出气,请求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因婚姻矛盾不能冷静处理,在与被害人争执中不计后果用双手和电线勒被害人颈部,当遭反抗后又持刀砍被害人头部,造成轻伤及轻微伤后果,从其作案手段和对被害人击打部位及力度等客观行为表现,足以证明被告人具有明显的杀人故意,以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由于意志以外原因使其犯罪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因家庭内部矛盾处理不当所致,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另考虑自首、初犯等减轻或从轻处罚情节,一审判决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