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来电反映,由于没有零钱,在乘坐票价为1.5元的无人售票公交车时,自己投了5元钱,司机却以公交公司的相关规定为由不允许他接后续乘客的钱找零。对此,王先生表示难以接受并质疑公交公司的相关规定为“霸王条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本市目前大部分公交车都是无人售票。由于不少车的票价是1.5元,很多没办公交卡的乘客尤其是外地乘客在需要乘坐公交车时,经常因为找不到零钱而犯难,只能上车后接后续乘客的钱找零。
“平日里,身上不可能总备有零钱,尤其是遇到急事,着急坐车,根本不会考虑身上是否有足够的零钱。”市民王先生向记者表示,“上车不给钱肯定是不行的,那我多给了,为什么不能接后上车乘客的钱找零呢?这样的规定有霸王条款之嫌。”
不少网友也跟王先生持相同看法。一位网名为“快刀”的网友留言表示:“公交方面不找零,也不允许乘客之间相互找零,简言之就是‘少给不行,多给拉倒’。”
记者联系公交公司和客管办工作人员了解到,本市公交系统确实对此有明确规定,不允许乘客在车上接钱找零,由司机负责监督。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交车前门投币箱都有“主动投币、恕不找零”的标志,“恕不找零”包括了不允许乘客之间互相找零。这样做的目的,一来是严格执行不允许司机接钱的规定;二来是防止个别乘客“以假乱真”或“以少接多”,因为司机在驾车运营过程中尤其是高峰时段,很难顾及验查。
天津市可铭律师事务所的刘连贺律师表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公交方面只能要求乘客给付足额的车钱,而对于乘客之间的找零行为并没有权利干涉。因此他认为,公交公司不允许乘客之间互相找零的规定欠妥。 (孙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