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分别犯下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强奸、抢劫和盗窃罪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天,本市北辰区人民法院在泰来东里社区,对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强奸、抢劫和盗窃罪的4名严重犯罪分子进行了公开宣判。据介绍,一段时间以来,泰来东里刑事案件多发。为对该社区进行综合治理,有效防控刑事案件,法院决定在此举行公开宣判活动。
9时整,一辆装有卫星定位及远程监控系统的本市法院系统最先进的囚车,在其他4辆警车的护卫下,从北辰区人民法院驶出。囚车的里面坐着编造恐怖信息敲诈勒索的王某和三次强奸、抢劫妇女的齐某等4名被告人。很快,车队就驶入了北辰区集贤里街泰来东里社区。此时,社区的小广场上已经悬挂起“北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布标,警戒线外围满了前来旁听的群众,附近居民楼里的居民也都打开窗户观看宣判活动。
9时30分,宣判正式开始。“将王某等4名被告人押上来。”法官话音刚落,4名全副武装的法警将戴着手铐和脚镣的被告人一个一个地押进会场。也许是深感羞惭,齐某始终是接近90度地弯腰低头,生怕别人看到他的真实面容。
法官首先宣读了王某的一审判决。法院查明,今年1月,王某使用盗窃来的手机,多次采取拨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以有人要买何某的命为由,要求何某向其指定账户内存入人民币2万元。数日后,王某又采取相同手段,向冉某索要人民币3万元。但两次作案均未能得逞。1月16日,王某多次给北辰区某酒店打电话,谎称在酒店内安放了炸药,要求该酒店向其账户内存款1万元,否则就引爆炸药。王某的行为严重地扰乱了社会秩序,并给酒店带来经济损失。次日,警方将王某抓获归案。宣判会上,法官以敲诈勒索罪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紧接着,法官对被告人齐某进行了宣判。2009年5月23日22时许,齐某在天津市开发区市民广场北侧公共汽车站,用T恤衫将在此休息的一名妇女的头部蒙住,然后将其拖至车站北侧的一个建筑空地,对其进行殴打和恐吓。最后,他抢走该妇女人民币3元并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至今年1月,齐某还在西青区和北辰区,抢劫、强奸了两名妇女。法院两罪并罚判处齐某有期徒刑17年。此外,法官还对另两名犯盗窃和抢劫罪的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宣判之后,前来旁听的300多名社区群众,三五成群地讨论起案件,并纷纷谴责被告人触犯法律、挑战社会公德的行为。群众刘先生对记者说:“我们的身边偶尔也会发生一些违法犯罪的事,这次社区公判会肯定会震慑各种犯罪活动。”
囚车上面对面:犯罪都与网络有关
宣判之后,记者和4名被告人一起走进囚车,并在回看守所的路上与他们进行了交流。“我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如果当初知道会被判刑5年,说什么我也不会干的。”一直表示自己什么都不想说的王某,在记者的一再追问之下,终于吐了口。他说:“我今年25岁,是从山东来到天津当汽车装具工的。在天津生活工作期间,看到有些人非常有钱,我很眼红,总想找个途径多弄点钱。一次上网时,我看见一条‘给人打电话恐吓索要钱财’的消息。我感觉这个法儿弄钱挺快,于是决定试一试。”选择什么人为下手对象呢?王某想来想去,决定搜集电话费清单,按上面的电话号码打电话作案。很快他就在公交车等处搞到了几张清单,然后实施了犯罪行为。
“打了两次电话,都未能得手。于是我又从网上查了某酒店的电话,然后打电话实施敲诈。”编造严重的虚假信息,你难道就没考过后果吗?面对记者的提问,王某深深地低下了头,然后有气无力地说:“别问了,我什么都不想说了!”
无独有偶,来自河北省邯郸市的45岁男子齐某也是在看完网络信息后产生歹意的。“我得知通过手机可以浏览黄色信息后,就经常登录网站下载图片和观看视频。虽然我已经快到中年,而且有妻子,但这些信息还是给我造成很大的心理冲击。”去年5月,齐某终于无法忍耐实施了犯罪。齐某说,妻子一直不在他身边,现在不知道老婆孩子怎么样了。他还说,现在自己非常后悔,希望人们不要浏览黄色信息,这东西危害太大。说完他闭上眼睛,无力地靠在了囚车里的铁栏上,再也不说话了 。(于翔 刘志敏 张家民)